7月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王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通报,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王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春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私心作祟、政绩观错位,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长期邀约管理和服务对象打麻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纠纷;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春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6年1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王春,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江苏扬州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
他曾任贵州省建设厅风景处处长,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处长、城乡规划处处长、党组成员、总规划师,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贵阳市副市长,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党组书记、厅长等职。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