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称,为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推动我国再保险市场高质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从《若干措施》主要内容来看,一是引导机构布局,促进市场要素集聚。优化机构布局,促进各类要素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顺畅流动、高效配置。鼓励大型企业在临港新片区集中管理风险保障需求,推动风险和承保能力精准对接。发挥临港新片区政策优势,支持保险机构加强合作交流,加快构建再保险市场生态。
二是完善统一登记,加快平台建设。推动境内保险机构在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进行再保险合同、赔付等信息统一登记。支持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进一步完善登记数据标准,做好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加强数据治理和安全保密管理,深化数据应用。支持境外相关金融机构通过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开展引荐工作。加快优化场内交易功能,完善标准化再保险合同和账单,推动建设高效透明的数字化交易平台。
三是加大能力供给,深化改革开放。支持再保险机构增资扩股和发行资本补充工具。引导保险行业围绕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聚合承保能力。支持再保险机构助力保险业风险减量服务。探索拓宽巨灾风险等特殊风险的分散渠道。支持保险机构在临港新片区开立专用账户,用好相关境外投资便利化政策。落实数据安全管理政策,更新再保险数据出境操作指引,优化数据跨境服务。
四是拓展跨境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依托临港新片区在跨境领域的优势,吸引保险机构拓展更多增量市场,提升跨境分入业务管理能力。支持保险机构引入前沿风险建模、核保经验,培育核心技术。完善国际再保险会商机制,打造凝聚全球智慧的载体和扩大对外开放的窗口,及时展示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成果,持续提升国际影响力。
五是强化监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职责,督促建立完善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强化金融监管总局监管效能,健全再保险领域审慎监管规则。支持上海金融监管局研究建立与再保险风险相适配的监测体系。发挥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辅助监管职能,提升再保险监管质效。支持上海方面进一步优化机构奖励政策,完善专属人才政策。探索在临港新片区建立再保险仲裁机制。
“总体来看,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已成为建设现代再保险市场体系的重要抓手,也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监管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重点围绕加快构建再保险市场生态、激发业务活跃动能、增强重大项目保障水平、筑牢风险防控屏障等方面,回应市场关切,释放积极信号。《若干措施》的发布有利于深化央地协同、凝聚合力,形成压茬推进、接续落地的发展态势,持续完善再保险中心建设顶层设计。
据悉,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将持续跟踪《若干措施》落地成效,完善政策保障,强化监管效能,稳步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及再保险中心高质量发展,助力金融强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