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因违反回购规则 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智能财讯景兴纸业(002067)7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警示函》,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8000万元、不超过1.5亿元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回购实施期限延长3个月,截止日期延期至2026年2月19日。
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发布回购结果公告,称在回购期限内累计回购股份129.33万股,回购金额为457.4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显著低于8000万元的回购总额下限,仅占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5.72%。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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