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但仍面临市场渠道狭窄、技术储备不足等挑战。应构建市场化交易运营体系、攻坚近海修复核心技术等,守住蓝色国土生态安全底线。
自然资源部近期发布的《2025年中国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公报》显示,“十四五”期间,自然资源部指导沿海地方实施82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累计整治修复海岸线约940千米、滨海湿地超550平方千米。我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十五五”时期迈向更高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呈现规范化、规模化、全域化三大显著特征,成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型支撑产业。
从价值转化维度看,生态修复能够培育可市场化运营的生态产品,拓展海洋经济价值增量空间。浙江象山依托海藻床生态修复培育规模化碳汇资源,实现2340吨海洋蓝碳市场化流转,推动海洋固碳生态功能资产化、商品化,构建起海洋碳汇特色产业新赛道。
从复合增值维度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可激活多元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联动滨海文旅业态升级。青岛灵山岛依托优质生态资源培育高端康养与研学产业,区域生态总价值突破7亿元,推动海洋产业由资源开发导向转向生态价值增值导向。
相较海外治理模式,我国依托陆海统筹治理体系、多元国土空间优势形成独有实践路径。一是陆海协同一体化修复。立足“陆海一盘棋”基本理念与“陆海一体化”基本规律,统筹内陆流域污染管控与海岸带修复。二是蓝碳交易机制的市场化探索。依托红树林、滨海湿地的碳汇功能,深圳落地全国首单红树林碳汇交易,惠州达成国内总量最大、数额最高的红树林碳汇交易,将红树林转化为生态增值资产。
不过,我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依旧面临跨区域海域协同治理机制不完善、海洋碳汇价值市场化转化渠道狭窄、生态修复本土技术储备不足等挑战。对此,应从统筹陆海全域治理格局、构建蓝碳市场化交易运营体系、攻坚近海修复核心技术等维度采取系统举措,守住蓝色国土生态安全底线。
统筹陆海全域,健全跨域管护机制。完善全国统一的海洋生态监测信息共享平台,打通不同地区、海域之间的生态监测数据。建立跨省市海域联合执法队伍,常态化开展入海排污口、围填海项目联合巡查管控。出台跨区域海洋生态补偿实施细则,明确上下游、相邻沿海省市生态补偿核算标准。将内陆城镇污水、农业水源污染纳入海洋修复整体考核体系。
盘活生态资源,搭建蓝碳交易体系。扩大海洋碳汇交易试点覆盖范围,将红树林、盐沼、海草床碳汇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搭建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社会资本参与平台,推行生态修复PPP模式,吸引企业投入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出台海洋生态产品认证标准,培育滨海生态旅游、生态养殖等绿色认证产业。
攻坚核心技术,搭建本土科创平台。设立国家级海洋生态修复专项科研课题,重点研发低成本珊瑚、红树林、海草人工繁育技术。布局沿海省市海洋生态技术实验室,搭建近海、远海差异化修复技术试验基地。推动修复技术成果转化,鼓励环保企业与科研院所共建海洋生态修复产业实验室。建立全国海洋生态修复技术推广名录,向中小沿海城市普及低成本海岸线生态化改造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