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08 16:25:21 股吧网页版
泽连斯基确认:乌克兰将向北约提供无人机技术,已与多国签署协议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为期两天的北约峰会7日在土耳其安卡拉开幕。本次峰会的主要议题包括增加防务支出、扩大军工产能、继续支持乌克兰以及协调欧美安全责任分担等。7日峰会的重点是国防工业论坛,8日举行北约首脑会议。

  泽连斯基敦促北约加大防空援助

  8日将与特朗普讨论“爱国者”等议题

  本届峰会上,北约成员国希望承诺在2026年向乌克兰提供约800亿美元的军事援助,并在2027年提供约“至少同等水平”的支持。不过在峰会前,斯洛伐克就表示,不会参与乌克兰的资金支持,并强调乌克兰实现和平是其加入欧盟的先决条件。

  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7日在峰会期间敦促北约及其成员国加大对乌克兰的防空援助。泽连斯基说,防空是乌克兰当前“首要任务”。乌克兰有能力自行完成许多防务方面的任务,但在防空领域仍需要伙伴展现更大决心。泽连斯基还表示,乌克兰已同美国方面讨论“爱国者”防空系统生产许可问题。他说,乌方8日将同美国总统特朗普讨论包括“爱国者”系统在内的多个议题。

  据俄罗斯方面7日消息,俄罗斯副外长里亚布科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俄罗斯将密切关注北约峰会后美国在乌克兰问题上的立场。里亚布科夫称,目前阻碍政治调解进程的势力和欧洲内部的主战势力正企图破坏和谈,而相关和谈基于俄美首脑在安克雷奇会谈中提出的方案。他表示,俄方将等待北约峰会结果,看美国政府会提出什么方案,目前一切仍然未知。

  泽连斯基:将向北约多国

  提供无人机技术

  据法新社报道,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7日在社交媒体上发表声明称,乌克兰已在北约安卡拉峰会期间与丹麦、荷兰和爱沙尼亚签署了“无人机协议”,向这些国家提供乌方在俄乌战事中积累的无人机专业技术。

GXaOuDJovOo6icg9v5lYMNmWhP003TPpo9oT8TAJO55cST9HibTBqlZEFO86dmb1k7uv2Z10ytCwP5GZs8Rx1w2jYRvm9kVNicJCgupF4GictoU.png

  泽连斯基称,这些无人机协议为联合生产、创新防务技术研发、系统性经验交流以及输出经战场验证的乌克兰解决方案创造了新机遇。

  报道称这些协议因国家而异,但通常都涉及乌方提供无人机技术蓝图,以换取使用费、投资及其他军事装备。

  路透社称,泽连斯基曾广泛出访推动此类协议,尤其在中东地区。据报道,乌克兰此前已与另外6个国家签署了类似协议,其中包括卡塔尔、阿联酋以及欧盟成员国立陶宛、拉脱维亚等。泽连斯基还宣布未来还计划与德国、挪威、芬兰和加拿大签署协议。

  泽连斯基7号在北约峰会期间与德国、加拿大等国领导人举行双边会晤。

  法新社称,自2022年2月俄乌冲突爆发以来,乌克兰大力投资无人机产业,并称其技术领先全球。俄乌双方在战场上均大量使用无人机。

  俄称控制一居民点

  乌称打击俄军工企业

  据俄罗斯国防部7日通报称,俄军控制了哈尔科夫地区一处居民点。乌克兰武装部队总参谋部同一天通报称,乌军对俄军工企业发动打击。

  俄罗斯国防部7日通报称,过去一天,俄军控制了哈尔科夫地区的彼得罗-伊万诺夫卡居民点。俄军打击了乌军港口基础设施、能源设施、后勤中心,以及乌军和外国雇佣兵临时部署点。俄防空部队共击落2枚“海王星”远程巡航导弹和797架固定翼无人机,俄黑海舰队舰艇摧毁乌方6艘无人艇。

GXaOuDJovOqz8K2WQR6Ixjr3yGXEHEgELXoEdzYetGArxM9IAD9MR3x9LuibnibTLvpLIXpvyfxib7y9EqWkPIp9iarjcmjZf7Y2WmEu3l5l7Ls.jpg

  乌克兰武装部队总参谋部7日通报称,截至当天16时,俄军对乌军阵地发起88次进攻,乌军在康斯坦丁诺夫卡、斯拉维扬斯克、利曼等方向击退了俄军多次进攻。乌军方称,乌军当天凌晨对俄罗斯布良斯克州的两家军工企业、别尔哥罗德机场燃料库以及克里米亚地区铁路桥实施了打击。

  莫斯科市长索比亚宁通过社交媒体通报称,从当地时间6日傍晚至7日清晨6时,飞向莫斯科地区的乌军无人机超过430架,大部分在远距离被防空部队拦截,36架在接近莫斯科时被摧毁。有俄媒通过该信息统计称,本次乌军无人机对莫斯科的袭击规模是近两年来最大的一次。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新华社、央视新闻、CCTV4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