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实控人签控制权让渡协议未按规定披露 公司及三责任人收警示函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智能财讯森鹰窗业(301227)7月8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边书平、边可仁、邢友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边书平、董事长兼总经理边可仁、董事会秘书邢友伟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年8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边书平与深圳市金鳌昊昆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及附属备忘录,对股份转让、控制权让渡等事项进行了约定,构成重大事件。边书平未按规定告知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长兼总经理边可仁、董事会秘书邢友伟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公告显示,针对上述协议相关争议事项,深圳市金鳌昊昆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以边书平为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公司并非协议签订主体,亦非仲裁事项当事人。边书平已委托律师事务所代为应诉,同时已提起反仲裁请求申请。公司表示,将持续关注上述仲裁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核校: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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