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校宇
7月6日,沪深北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的交易规则正式实施。其中,沪深主板风险警示股票(ST股、*ST股)的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新规落地三日来,市场运行平稳,风险警示板内部表现明显分化。
笔者认为,这一看似技术层面的涨跌幅限制“并轨”动作,实则蕴含着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深层逻辑——依托市场化定价强化优胜劣汰功能,让有基本面支撑的公司获得合理定价,让缺乏内在价值的公司加速出清,最终实现价值的精准归位。
为何选择“并轨”?主要考量在于提升定价效率,让价格信号回归应有的灵敏度。在原有5%的涨跌幅限制下,上市公司重大经营变化或基本面信息公布后,股价有时需要多个交易日才能完成信息消化,价格信号存在一定时滞。放宽至10%后,股价获得了更充裕的定价空间,信息能够更迅捷地反映于价格之中,市场的价值发现功能得以更充分施展。
需要注意的是,这并非对过往制度的否定——5%的制度安排在彼时市场环境中,确实承担了风险提示与预期稳定的制度功能。而随着全面注册制的走深走实和A股机构投资者占比的持续提升,市场整体成熟度已有明显提高。适时放宽涨跌幅限制,使风险警示股票的交易机制与市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相匹配,是制度演进的应有之义。
新规实施后的三个交易日市场表现,能够直观反映政策施行初期的市场效应。7月6日至8日,ST股、*ST股涨停与跌停并现、成交有所放量。这表明,市场参与者正在对不同风险警示股票的基本面差异做出区分性定价:部分有经营改善迹象的公司获得了更多资金关注,而那些基本面未见转机、退市风险较高的公司则面临更为迅速的价格修正。这正是市场化定价发挥作用的直观体现——让上市公司用基本面与市场对话,推动股价回归企业真实价值,不再依靠原有涨跌幅限制延缓价值修复与风险出清。
从宏观层面来看,这一规则调整与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方向一脉相承。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多次强调“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进一步健全进退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2026年初,中国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坚持固本强基,促进上市公司价值成长和治理提升”。从入口端全面推行注册制,到交易端价格发现机制的持续完善,再到出口端推进常态化退市,一个定价更有效、进退更有序的良性生态正在逐步成型。涨跌幅限制的统一,恰是这一改革链条中交易环节的关键落子——减少板块内机制差异,让价格信号在包括风险警示股票在内的更大范围内保持一致性,使市场定价功能得以更充分施展。
应当看到,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调整至10%,并不意味着其风险属性发生改变。被实施ST、*ST的上市公司,仍然面临经营不确定性或其他重大风险。对投资者而言,价格发现空间的扩大,意味着市场能给出更为及时的信息反馈,但最终的投资决策仍需回归对公司基本面的独立研判。
归根结底,沪深主板股票涨跌幅限制的“并轨”,指向一个更为根本的目标——让优胜劣汰由市场说了算,让价值归位由价格来落笔。当价格能够更及时地反映企业基本面的真实变化,好公司得以更快被识别、被定价,缺乏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也难以隐匿于规则的缝隙之中。这既是市场化改革的题中之义,也是价值投资赖以生长的制度土壤,时间自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