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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7-09 09:45:02 股吧网页版
法定知情人“知法犯法” 独董内幕交易自家股票被罚70万元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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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经记者孙汝祥夏欣北京报道

  浙江证监局官网近日公布,针对傅宝善内幕交易“东晶电子”(*ST东晶,002199.SZ)股票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23.30万元,并处以70万元罚款。值得一提的是,傅宝善内幕交易“东晶电子”股票时,其正任东晶电子独立董事。

  此前的2024年12月,时任天瑞仪器(300165.SZ)独董张鑫也因内幕交易“天瑞仪器”股票,被安徽证监局处以250万元罚款。

  受访专家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独董内幕交易任职公司股票,危害性大于普通内幕交易,有悖独董对全体股东负有的忠实与信托义务。依法从严处罚,是对独董履职伦理和市场公平的捍卫,也有利于强化投资者信心。

  敏感期使用他人账户买入获利23万元

  浙江证监局7月6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5月27日晚间,东晶电子发布《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东晶电子控制权变更事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不晚于2025年4月7日,公开于2025年5月27日晚间。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傅宝善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5月27日期间,傅宝善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累计买入“东晶电子”7.6万股,成交金额42.24万元,交易共获利23.30万元。

  浙江证监局指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傅宝善交易“东晶电子”行为明显异常,与内幕信息、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时间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调查期间,傅宝善对其交易“东晶电子”的理由、时点选择等均未能作出合理解释,其提供的理由无法作为阻却其内幕交易的抗辩事由。该局认定,傅宝善上述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傅宝善在陈述申辩材料和听证过程中提出: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认定有误;其内幕交易“东晶电子”与事实不符,包括当事人没有获取内幕信息,相关交易行为具有连续性、一贯性,买入股票行为系基于市场行情分析等,具有长期短线交易习惯,敏感期内买入行为不异常;《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浙江证监局〔2026〕36号)认定当事人买入7.6万股“东晶电子”构成短线交易,案涉交易不应当认定为内幕交易;当事人情节轻微,配合调查,态度良好、主观恶性较小;本次属于偶然违法、第一次违法,请求减轻处罚。

  经补充调查及复核,浙江证监局认为,该局认定并无不当,对傅宝善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该局决定:没收傅宝善违法所得23.30万元,并处以70万元罚款。

  据东晶电子此前公告,傅宝善,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自2011年3月起在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执业,历任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现任浙江红太阳(金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2024年5月,经东晶电子股东李庆跃提名,傅宝善当选独董,任期到期日为2026年5月18日。

  2025年12月31日,东晶电子公告,傅宝善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6年1月14日,东晶电子披露,于近日收到傅宝善发来的《立案告知书》,因其涉嫌内幕交易,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捍卫独董履职伦理与市场公平

  记者注意到,在傅宝善之前,时任天瑞仪器独董张鑫也因内幕交易“天瑞仪器”股票,于2024年12月被安徽证监局处以250万元罚款。

  据安徽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张鑫使用“张某军”证券账户买入“天瑞仪器”109.68万股,成交金额571.21万元,后通过大宗交易全部卖出,卖出金额570.34万元,扣除税费后亏损1.28万元。

  “张鑫时任天瑞仪器独立董事,并参与此次股权变更事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作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张鑫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戒绝交易的法定义务。”安徽证监局认定,张鑫知悉内幕信息后买入“天瑞仪器”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

  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原秘书长、中上协独董专委会委员余兴喜对记者表示,独董本应是代表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监督公司、保持独立性的“看门人”,其内幕交易相较普通内幕交易通常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可能会损害投资者对独董的信任度。

  “独董知法犯法,容易向市场传递‘连监督者都在作弊’的负面信号,不利于增强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余兴喜称。

  中央财经大学资本市场监管与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晓也认为,独董的制度设计初衷是代表中小股东权益、监督管理层,属于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如果独董利用内幕信息谋取私利,则是典型的知法犯法,直接违背了独董应对公司和全体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与信托责任。

  “监管对独董这类法定知情人内幕交易‘零容忍’执法,明确即使辞职、未获利也不能免责,形成有力震慑。通过公开处罚传递‘信息优势方不得掠夺信息弱势方’的底线信号,遏制‘靠消息炒股’的投机文化,有助于恢复普通投资者对公平交易环境的信任。”李晓表示。

  余兴喜也认为,依法从严处罚内幕交易的独董,既是对个案的惩戒,也是对独董履职伦理和市场公平的捍卫,有利于强化投资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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