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交易制度迎来新一轮优化调整。
7月6日,沪深北交易所新版交易规则正式落地实施。本次制度修订于今年4月24日同步发布,预留了充足的过渡期供市场主体适配调整和技术升级,是全面注册制推进过程中一次重磅的系统性交易制度改革。
梳理来看,本次新规聚焦四大核心调整:一是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扩容至全部A股和沪深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二是沪深交易所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ST股、*ST股)涨跌幅限制从5%调整至10%,与主板普通股票持平;三是上交所将基金收盘阶段的连续竞价改为集合竞价;四是深交所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等。
受访人士认为,此次改革直击A股交易痛点,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定价机制、平抑市场波动、优化市场生态,同时对投资者交易习惯、策略逻辑和风控能力提出了全新要求。从长期来看,预计市场将逐步形成机构主导、基本面定价的成熟生态,持续提升A股对外资的吸引力,加速退市常态化落地,厘清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功能分工,夯实长期慢牛的基础。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扩容
新版A股交易规则执行首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迎来最新调整。
自7月6日起,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创业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ETF,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
在申报规则上,各板块存在细微差异。沪市A股与ETF的盘后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深市A股与ETF、北交所股票则为9:15至11:30、13:00至15:30。但值得注意的是,北交所股票的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暂不实施,具体启动时间将由北交所另行通知。
记者了解到,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指在股票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固定价格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此前这一制度仅在科创板、创业板试点运行,其中2019年率先用于科创板,2020年覆盖创业板,如今正式推广至沪深全部A股和ETF,北交所也在规则中新增该机制。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扩容将重构尾盘流动性格局。”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向记者分析称,新规能有效分流15:00前的大额订单,降低尾盘冲击成本,同时为跨时区资金提供了无扰动调仓通道,避免港股、A股收盘价传导失真。从监管层面来看,制度扩容的核心目的在于延长价格修正窗口、平滑市场极端波动,适配注册制下多元化的投资者结构,引导市场告别“尾盘博弈”,树立理性定价逻辑,进一步夯实全面注册制的制度根基。
格上基金研究员毕梦姌指出,全市场推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后,机构的大额交易被分流到盘后时段,尾盘的价格波动和人为操纵明显减少。市场形成了清晰的交易分层:散户主要参与盘中交易,机构利用盘后通道调仓,减少对实时股价的干扰。与此同时,ETF的净值跟踪将更加准确,尾盘短线套利的空间也随之缩小。
财信金控首席经济学家、财信研究院副院长伍超明表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绝非单纯延长交易时间,其核心在于提供了一个价格完全锁定的“确定性成交窗口”。对于机构而言,能以收盘价完成大额建仓或减仓,彻底避免盘中逐笔交易对价格的冲击;对于普通投资者,则提供了看清全天走势后再从容决策的窗口,避免15:00前仓促情绪化交易,提升了交易的公平性与平稳性。
当然,普通投资者在适应新规时会遇到一些困难。伍超明认为,普通投资者实操难点主要在于交易习惯的改变与规则细节的把握。盘后交易不可撤单,且未成交部分在15:30自动作废。普通投资者应对此保持谨慎,充分认识到盘后流动性通常弱于盘中。建议结合自身需求理性参与,若仅为日常买卖,仍以盘中交易为主;若需以收盘价进行特定配置,再充分利用盘后窗口,切忌盲目挂单。
毕梦姌也提醒,传统的尾盘交易方式不再适用,不熟悉规则容易出现无效委托,盘后信息获取也慢于机构,还容易混淆不同交易时段。投资者应该分清不同时段的交易用途,牢记盘后申报规则,减少盘后短线操作,及时调整交易软件设置,更多依据全天行情做决策,理性参与盘后交易。
主板ST股涨跌幅放宽
本次新规另一项备受市场关注的调整,是沪深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的统一。
7月6日起,沪深交易所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涨跌幅限制由5%放宽至10%,与主板普通股票保持一致。创业板和科创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此前已统一为20%,北交所风险警示股票为30%,均维持不变。
Wind数据显示,截至7月6日,沪深两市主板共有超150只风险警示股票,此次调整后其日内价格波动空间将扩大一倍。新规实施首日,多只沪深主板ST股表现活跃。其中,ST星农、ST龙大、*ST东智等6只沪深主板ST股迎10%涨停;与之对应,板块内亦有4只个股跌停,日内分化特征显著。
毕梦姌表示,原5%涨跌幅限制过窄,个股利好、利空无法单日充分释放,易出现连续一字涨跌停,致使股价脱离基本面、定价低效。放宽至10%后,股价调整空间扩大,可快速消化市场信息。短期看,ST股波动明显加大,短线博弈情绪有所提升,但交易所通过单日买入限额、放宽异动监控阈值等风控手段,能有效压制投机空间。长期看,新规打破了原有5%涨跌幅下的连板炒作优势,游资炒作难度显著增加,市场资金更注重公司基本面,题材炒作空间收缩,整体炒作风险反而下降。
“本次沪深主板ST、*ST股票涨跌幅放宽至10%,是全面注册制下交易制度统一化、市场化改革的配套举措。”安爵资产董事长刘岩指出,该制度核心底层逻辑有四点:一是统一市场规则,抹平主板普通股票与ST/*ST风险警示股长期存在的涨跌幅制度割裂,推动制度回归本位;二是破解流动性困局、修复定价效率,原5%窄幅限制易催生连续无量涨跌停,导致价格失真与流动性枯竭,放宽后多空信息可单日充分博弈,减少极端行情,显著提升定价公允性与成交活跃度;三是配合退市常态化,加速劣质标的价格出清,推动风险高效释放;四是纠偏制度副作用,原低波动门槛便利游资小额控盘炒作,放宽后大幅提升拉板成本与博弈难度。
操作上,由于单日盈亏波动空间翻倍,伍超明认为投资者需严格控制仓位,警惕杠杆操作,避免盲目跟风“炒小炒差”。心态上,要充分认知ST股极高的退市风险与不确定性,摒弃“涨跌停板套利”的旧思维。
毕梦姌建议,投资者在操作上需要重新设置止盈止损点位,控制单只ST股票的持仓比例,缩短持股周期并增加盯盘频率,同时遵守单日买入限额规定。在心态上,投资者要放弃ST股波动小的错误认知,更多关注公司基本面,设置严格的止损底线,并且区分ST与*ST股票的风险等级,谨慎参与高风险标的。
基金收盘改为集合竞价
如果说盘后交易为配置资金“另开一扇门”,那么基金尾盘机制调整便是给尾盘投机资金“关上一扇窗”。
7月6日起,上交所将场内基金14:57至15:00的尾盘连续竞价模式改为收盘集合竞价,与股票交易规则统一,提升价格稳定性和定价效率。
关于新旧机制的核心差异,刘岩介绍称,旧规下14:57至15:00为连续竞价,按价格、时间优先逐笔实时成交,价格持续波动。新规改为收盘集合竞价,三分钟内所有申报集中汇总,以最大成交量原则生成唯一成交价统一结算。申报规则上,旧规支持限价、市价申报且可随时撤单,新规仅接受限价申报,进入竞价阶段后委托不可撤销。定价效果上,旧规以最后一笔成交价为收盘价,易被小额资金扭曲。新规价格由全时段供需撮合得出,操纵门槛大幅抬高,尾盘异动收敛,收盘价更贴合基金真实净值。
田利辉向记者表示,这项制度的核心在于解决尾盘价格失真问题。原连续竞价模式下,最后3分钟可随时撤单,大资金常通过“秒级挂单—撤单”操纵价格,导致ETF二级市场价格与净值偏离率异常放大。集合竞价强制不可撤单,迫使买卖双方提前申报,使收盘价真实反映全天多空均衡。这对定投投资者尤为关键,真正实现“所见即所得”的配置体验。
关于上交所基金收盘机制优化,格上基金研究员关晓敏也指出,原来的尾盘连续竞价机制本质上是鼓励速度与反应,有利于高频交易者和拥有技术优势的量化资金。在流动性相对稀薄的尾盘三分钟,少量资金即可通过“秒级”申报撬动价格,导致收盘价失真。新规确立的收盘集合竞价机制,核心逻辑转向价格发现与公允性。旧机制下,利用连续竞价及时成交特性,可用小成本在收盘前瞬间拉抬或打压价格。新机制通过不可撤单和集中撮合,大幅提高了操作成本和失败风险。
对于公募、保险、私募等机构投资者,关晓敏认为新规是利好,调仓更从容,减少被动交易损失。对依赖尾盘微观结构的量化高频策略而言,新规会使其失效,面临转型压力。对普通投资者而言,公平性提升,可减少被“收割”的可能。
实操方面,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收盘价更公允使ETF折溢价收窄、跟踪误差缩小,场外申赎定价更公平。实操上须在14:57前完成定价判断(不可撤单),改掉最后几秒“抢成交”习惯;调仓可转至15:05—15:30盘后固定价格时段按收盘价从容下单;盘后成交偏薄,注意挂单匹配可能;开通自动理财需预留资金,防范盘后买入失败。
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
新规还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是指具备做市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按照相关规则和做市协议,为投资者提供证券买卖双边报价等流动性服务的交易制度。据悉,后续深交所将通过发布业务细则及指南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创业板股票做市业务具体安排,细化对做市商的监督管理要求。
财经评论员郭施亮明确表示,合规做市商制度与市场“坐庄”有本质区别。做市商报价全程公开透明、受严格监管,买卖价差被严格约束,核心作用是完善价格发现、抑制投机炒作,不存在操纵股价的违规空间,能够引导市场回归价值投资。
田利辉认为,短期看,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可压缩买卖价差,提升中小盘股瞬时流动性;中期看,通过双向报价能抑制异常波动,创业板个股日内振幅或收窄;长期看,将培育专业定价能力,引导资金关注基本面而非纯博弈。但需理性看待,做市商能改善交易效率,无法替代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参考科创板经验,做市标的流动性改善集中在头部,尾部公司仍需基本面突破。关键在于形成“做市商报价—投资者理性交易—企业质量提升”的正向循环,而非单纯依赖机制修补流动性。
刘岩也表示,创业板落地做市商制度是注册制下交易端改革的重要一环,将从多维度重塑板块运行格局。但是,对于中小盘流动性不足的难题,做市商机制可有效缓解但并非万能。其以自有资金和证券提供双边报价,填补冷门个股买卖盘空缺,提升交易连续性、降低成交摩擦。参考科创板试点经验,做市标的买卖价差明显收窄、交易量显著提升,有效缓解成交困难与大额订单价格冲击。但该机制存在一定局限:做市商以盈利与风控为导向,仅覆盖有基本面支撑的标的,无法惠及绩差小盘股;极端行情下会收缩报价,不能逆势托底流动性。且个股长期流动性本质由公司基本面决定,做市商仅为交易层面辅助工具,无法从根本上改变质地不佳个股的流动性困境。
关晓敏表示,做市商制度的引入,旨在通过专业化流动性供给解决上述市场失灵问题,完善注册制下的配套交易机制。做市商的“持续报价义务”为中小盘股提供了流动性底线保障,解决了“想卖卖不出”的核心痛点。但无法改变企业经营状况,若公司业绩持续恶化,做市商会扩大价差或减少报价以控制风险,流动性仍会萎缩。
操作上,关晓敏建议,普通投资者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关注信息不对称陷阱,不盲目跟随做市商报价方向,坚持基本面分析,设置独立估值区间;关注流动性幻觉,极端行情下不依赖做市商流动性,合理控制仓位,设置硬性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