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曝光一合伙人减持股权后逃税案件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河南省税务局7月9日消息,河北、山东、河南等地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曝光3起自然人偷税案件,其中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自然人林依婷少缴税款案件。
经查,2021年至2022年,林依婷作为西峡县同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合伙人,通过该合伙企业间接持有某上市公司上市前的股权,并多次进行减持获取巨额收益,未进行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等税款共计88.15万元。2026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林依婷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7.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显示,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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