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助力上海(长三角)国际科创中心建设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从6个方面提出19条举措,为长三角国际科创中心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发布的信息显示,《举措》的发布是长三角市场监管专题合作历史上首次出台全面助力科技创新的系统性、综合性、协同性举措,也是各方首次将合作事项全面覆盖市场监管与知识产权两大领域、行政部门与技术机构两种资源、省局与市局两个层级。
推动创新主体准入便利化
19条举措聚焦创新空间、基础制度、产业赋能、成果转化、人才支撑、服务保障六大维度。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南通大学长三角现代化研究院院长何建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提出建设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目标是依托长三角完备的创新基础,推动区域完成传统工业化向新型工业化转型、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全面对标硅谷、东京湾区等全球一流科创高地,提升区域全球财富创造能力。在此背景下,沪苏浙皖同步出台市场监管配套政策,补齐科创领域服务短板,具备极强的现实必要性。
在完善创新基础制度方面,三省一市将在创新主体准入便利化、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强新业态新领域执法协作上协同发力。尤其将面向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联合开展知识产权护航战略科技力量行动,并针对元宇宙、人工智能、6G通信等技术提供优先审查、快速审查、集中审查等快速获权服务。
何建华分析,监管不仅是约束市场主体,更是在履行监管职责的全过程嵌入配套服务,在服务落地中规范市场秩序。《举措》针对人工智能、元宇宙等前沿赛道推出优先、快速审查服务,正是该理念的具象落地。科技创新天然具备探索性、不确定性,唯有跳出“重管控、轻服务”旧思路,才能为创新预留试错空间,在严厉防范资本套取补贴、虚假创新行为的同时,要包容前沿技术探索过程中的合理失败。
在推动创新成果转化方面,《举措》提出,三省一市将依托国家知识产权运营(上海)国际服务平台长三角协同运营中心等载体,加力推进科技成果资源化、价值化。联动实施“先用后转”“先转后股”等改革,健全长三角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体系。并提出在区域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探索实施职务发明收益分配机制改革。
“此次19条举措出台,可以倒逼市场监管系统完成专业能力迭代,使监管人员紧跟前沿技术发展,同步提升知识产权护航、新业态执法、质量标准认证等综合能力,打通技术检验、行政监管、产业服务全链条支撑。”何建华表示。
优化区域创新分工布局
在明晰创新空间布局方面,《举措》提出,构建“主干网”,有机嵌入以上海为中心,以南京、杭州、合肥等13城为主要范围的“一中心五支点、一廊两带”;布局“全域网”,依托沿江、沿海及重要交通主干道,分别在苏北、浙西南、皖北等区域布局一批创新服务点。到2030年实现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8件,三省一市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均值达90.5以上。
在何建华看来,长三角内部城市科创资源、综合成本分化明显,上海集聚顶尖研发资源,但土地、人力成本偏高,更适合基础研发、中试环节;南京、杭州、合肥等主干城市更适合承接产业化转化项目;苏北、浙西南、皖北等创新洼地的土地、用工成本更低,适合规模化生产落地。未来,要依托各城市比较优势实现研发、中试、生产全链条平衡布局,通过跨区域利益协同机制,实现强弱资源优势叠加,避免区域内部同质化竞争,形成合作共赢格局。
长三角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今年年初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长三角地区经济总量达到34.66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随着温州成功迈入万亿城市门槛,长三角地区的万亿城市数量达10座,占全国比重超过三分之一。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2025年9月发布的《中国区域科技创新评价报告2025》显示,长三角已成为我国创新活力最强劲的地区。长三角在企业研发、地方财政科技支出、企业技术获取和改造支出、高价值专利拥有量、高技术产品出口额等指标上,均约占全国的1/3。
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建设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将原有“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战略范围从单城扩展至长三角三省一市全域协同。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打造世界级科技创新策源地”。
科技部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今年5月21日,央地共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工作推进会在上海召开。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阴和俊表示,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及长三角一市三省共同推动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高水平建设,充分发挥上海创新策源和龙头带动作用,支持苏浙皖各扬所长,通过空间拓展、资源统筹、政策叠加、力量协同,着力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养和吸引全球顶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