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正在打造涉科技保险创新“首发地”“科技+金融”双重优势成为驱动科技保险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强劲引擎。
7月8日是第14个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北京金融法院、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召开“加固科技创新‘减震器’拧紧新质生产力‘安全阀’”涉科技保险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毅介绍,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有关科技因素的保险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从案件涉及领域看,案件涉及卫星发射与在轨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光伏设施、新能源汽车等多个前沿领域。纠纷呈现出技术门槛高、跨界属性强、规则空白多的特点。
据了解,北京金融法院审理中发现,涉科技保险案件在风险定价基础和理赔标准方面、适配科技创新风险的产品和服务方面、科技企业和研究院所等科技创新活动主体参保涉科技保险的意识方面、科技事故因果关系认定方面,给保险理赔和司法裁判带来挑战。
首先,与传统保险相比,科技保险的相关责任定性和损失定量缺乏确定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其次,从金融供给侧来看,精准适配科技创新风险的产品和服务有待进一步完善。换句话说,保险产品供给不足。从北京金融法院受理案件情况来看,发生纠纷的保险产品主要集中于财产损失、设备损失、责任保障等传统领域,而对于适配科技创新风险的保险产品,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科技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等还较为少见。科技企业周期长、见效慢,但属于国家产业布局与战略发展需要,科技保险的政策性保险属性仍然较重,保险行业整体相对缺乏主动开展科技保险业务的积极性。
同时,科创企业参保科技保险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案件来看,科技企业投保的保险品种集中于责任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机器损坏险等常规险种,对于研发保险、“三首”保险、专利保险等较少。科技企业,特别是创设初期,其主要人员是科技人员,缺乏市场营销人员及专职法务人员。因此,企业的风险意识比较薄弱,特别是通过市场保险手段来为企业风险提供安全保障并不擅长。
此外,保险事故的因果关系查明具有复杂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事故成因往往涉及多个技术环节的交叉作用,呈现“多因一果”的复杂特征。
宋毅表示,面对涉科技保险纠纷带来的全新挑战,北京金融法院以“两专建设”(即专业审判庭和专业政策调研团队建设)为牵引,通过构建专业化审判组织体系、秉持“双向平衡、精准裁量”的裁判理念、完善“监管+司法+行业自律”协同治理机制,持续深化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
通过机制牵引研判司法案件体现的实际问题,北京金融法院就涉科技保险健康发展提出四项司法应对方向和行业指引:一是建议保险机构加快建立契合科技产品特性的专业化定损理赔体系。二是建议保险行业加强与科技企业的深度对接,开发真正契合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需求的保险产品,从供给侧破解涉科技保险“承保难、定价难”的困境。三是进一步提高保险专业化审判能力,深化司法与监管协同。四是建立加强涉科技保险的宣传力度,形成监管与司法的合力,提高科技企业参保意识。
北京经开区工委管委会一级巡视员沈金坤表示,经开区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围绕高端汽车、生物医药、商业航天等领域加强与通武廊和雄安产业协作,推动全产业链布局。
“金融司法在护航科技创新、赋能科技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沈金坤说。
宋毅表示,金融法院聚焦保险服务于科技企业的相关情况,履行金融审判职能,做好科技金融五篇大文章要求的贯彻落实,促进保险发挥支持国家重大技术突破领域和前沿行业的功能,为科创领域高新技术产品的成熟、进步、推广和应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