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10 14:34:40 股吧网页版
ST银江再遭中国证监会立案 目前已被叠加实施三项其他风险警示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300020_0

  7月9日晚,ST银江(SZ300020,即银江技术,股价3.49元,市值27.73亿元)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公告显示,因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立案调查。

  ST银江表示将积极配合调查工作,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然而,这份公告中没有明确提及ST银江被立案的具体事由。

  回顾过往,ST银江在2024年也曾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并在2025年受到对应行政处罚。当时导致公司被罚的违规关联担保事项,目前仍未完美解决。

  2025年曾被罚700万元

  ST银江为数字城市建设运营服务商,自2023年以来,其归母净利润连续同比下滑。更让投资者忧心的是,这几年公司股票反复被叠加风险警示。

  2024年9月,已因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ST银江,又因其控股股东未能在2024年9月28日前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5年4月15日,ST银江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基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查明的事实,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16日起被叠加实施两项其他风险警示。

  至此,ST银江股票被叠加实施了一项退市风险警示,两项其他风险警示。

  2025年4月21日,ST银江收到了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这份决定书,ST银江存在多项严重违法违规事实:

  首先是ST银江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2023年年报和2024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ST银江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的情况,导致2018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此外,ST银江2021年至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虚增营收1645.71万元、利润总额1621.02万元;2022年虚增营收5727.41万元、利润总额1492.52万元;2023年半年报虚增营收5714.74万元,同年三季报虚增营收7258.53万元。

  最后,ST银江还存在相关公告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浙江证监局对上市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也一并被罚。

  违规担保余额仍为2.36亿元

  这之后的2025年5月,公司终于迎来好消息。ST银江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此外,截至2024年12月30日,ST银江称其控股股东已全部偿还所占用的资金1.97亿元并支付了全部利息。

  当时,深交所审核同意了撤销对ST银江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但由于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距当时未满12个月,因此公司暂不满足可以撤销该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自2025年5月26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ST银江”变更为“ST银江”,只被实施了一项其他风险警示。

  但到了今年4月3日,ST银江又被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原因是公司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被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然而,风险并未就此止步。

  2026年5月6日,ST银江再被叠加实施第三项其他风险警示,原因是违规关联担保事项尚未解除:ST银江自查发现,截至当时,公司前述关联担保余额尚有2.36亿元。

  根据2026年6月30日盘后发布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该违规担保余额仍为2.36亿元,关联担保事项尚未解除。

  对于违规担保的化解,ST银江表示正在采取多项解决措施。比如,银江科技集团正积极与工商信托沟通交流,双方对化债方案在做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争取尽快解决问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