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邢军,远东信用产业集团董事长
科技兴则产业兴,创新强则国力强。当前,国家层面明确提出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科技、金融、信用与人才的协同发展已成为重要政策方向。在笔者看来,建设科技强国已进入关键阶段,信用体系作为贯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人才链的制度纽带,不仅能够有效化解科创融资的结构性堵点,更是完善创新治理、夯实科技自立自强根基的重要基石。
科创项目普遍具有轻资产、缺抵质押、研发周期长、不确定性高等特征,与传统银行授信依赖抵押物的模式形成明显错配。实践中,大量科创主体面临技术难以变现、创新难以获得融资、价值难以被量化评估的现实困境。
笔者认为,破解这一困局的关键在于重构科创主体的信用估值逻辑。信用体系能够通过标准化数据归集、量化建模、分级评级以及跨领域互认,将研发投入、专利储备、科研团队实力、履约记录等隐性创新要素,转化为可授信、可流转的信用资产,从而有效缓释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与此同时,科研诚信是创新发展的底线保障,健全信用奖惩与约束机制,规范科研从业行为,对于净化创新生态、保障科研质量具有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
对照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当前信用赋能科创仍存在若干突出短板。笔者认为,首先,科创专属评级体系尚不成熟,通用评价指标占比过高,研发人才价值与授信额度的挂钩机制缺乏落地细则。其次,涉科创数据分散于发改、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多个部门,数据壁垒尚未完全打通,归集和应用效率偏低。再次,面向初创期的纯信用信贷产品供给不足,信用与知识产权质押、创投、科技保险等工具的融合深度有限,跨区域的信用互认机制也不够通畅。最后,科创风控容错配套仍不完善,财政风险补偿覆盖范围有限,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有待提升,各项守信激励政策较为分散,“科创价值可量化、守信行为可增信”的市场氛围尚在培育之中。
针对上述短板,笔者认为,需由单点施策转向体系化布局,加快搭建覆盖评级、产品、平台、风控的全链条科创信用服务体系。
其一,搭建科创专属信用评价框架。应摆脱传统企业评价路径依赖,针对科技企业、科研院所、科研人才分类建模,适当下调不动产抵押权重,提升科研实绩、专利质量等指标的考评占比,实行分级差异化服务,对守信主体落实免抵押、优惠利率等正向激励。
其二,构建全生命周期科创金融产品体系。面向初创科研团队推出纯信用科创贷款;为成长期企业设计“信用+知识产权”组合授信方案;对产业化阶段的硬科技主体,依托信用赋能债券融资、投贷联动及科技保险,形成多层次融资支撑。
其三,发挥科协平台枢纽协同作用。推动“科创中国”平台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互通、评级互认,依托各级科协布设科创信用服务站点,形成“科协荐项目、信用做背书、金融投资本”的闭环服务模式。
其四,完善科创信用风控与科研诚信管理。优化风险补偿、政策性增信和尽职免责配套机制,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科研诚信档案,对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新质生产力相关产业给予信用政策倾斜。
其五,围绕重点赛道实施精准增信。针对基础研究、“卡脖子”技术攻关、新兴产业集群和青年科研团队,制定差异化扶持规则,简化优质科创主体认定流程,对关键领域企业实施专项增信,面向青年科研群体推出低门槛纯信用创业信贷产品。
上述各项举措的落地,离不开标准化配套支撑。笔者建议,应统一科创信用数据归集、评级、增信、风控全流程规范,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迭代智能估值模型。同时,分层打造试点样板,及时总结成熟模式并复制推广,强化行业自律,逐步培育“信用即创新资本”的市场生态。
科创信用体系建设是推进国家创新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其意义远超单一金融业务范畴。在新发展阶段,我们需持续深耕科创信用建设,促进信用、资本和创新要素深度融合,让信用真正转化为科技创新的软实力与硬资产,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