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广东证监局披露行政监管措施,华林证券(002945)又被监管点名。
经查,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莞太路证券营业部存在企业微信管控机制不健全、对员工使用企业微信展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反映该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华林证券通过总部及分支机构开展财富管理、自营业务、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四大核心业务,并依托全资子公司华林创新、华林资本开展另类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形成“核心主业+特色子业务”协同发展格局。
此前,5月15日,华林证券首席执行官秦湘因个人原因辞职,这是该公司7年来第7位离任的CEO(含董事长兼任)。从2019年4月至今,历任CEO履职时长最长不超过两年,最短仅5个月,高管“走马灯”式更迭在上市券商中实属罕见。公司同日公告,执委会委员董东将代为履行首席执行官职责,代行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业绩方面,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8亿元,同比增长18.34%;实现归母净利润5.06亿元,同比增长43.3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75.95亿元,较年初增长12.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2.58亿元,较年初增长8.98%。
今年一季度,华林证券实现营业总收入3.74亿元,同比增长15.19%;归母净利润为9376万元,同比减少9%。利润表显示,业务及管理费同比激增近三成至2.59亿元,公司解释称“信息技术投入持续加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从去年同期亏损938万元扩大至亏损8397万元,主要系权益类投资公允价值波动所致。
近年来,华林证券频遭监管“点名”。
今年4月30日,西藏证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华林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往年开展经纪业务时存在与第三方机构分佣、营销方案激励与开户数直接挂钩、对证券开户渠道二维码管理使用存在漏洞等情形。二是对经纪人管理不到位,存在经纪人合同管理不规范等情形。三是对分支机构营销活动管理不到位,合规管理要求未能贯穿分支机构营销业务各环节。
今年3月,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华林证券、谢胜军、王粹萃、余斌、刘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经查,华林证券作为亿利洁能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谢胜军、王粹萃、余斌、刘冬作为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核查程序不充分,未尽到勤勉尽责义务,未发现亿利洁能存在募集资金被占用、关联担保未及时披露等问题;华林证券质控及内核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相关核查结论不审慎,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
今年1月,辽宁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在处理投诉事项时存在不相容岗位未有效分离的情况,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此,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5年3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个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质控与内核核查把关不严、立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监管部门对公司、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朱文瑾、时任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葛其明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向西藏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2025年9月,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上海分公司存在未严格规范员工执业行为、个别员工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第三方开展客户招揽活动的问题。监管部门对上海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2025年10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人员招聘及薪酬管理授权体系执行不到位、代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个别员工离职补偿金、立业集团个别工作人员参与公司经营活动等问题。
2025年12月,公司江苏分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江苏分公司存在个别经纪人未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展业、异常交易管理不到位、部分异常交易监控预警未留存核查记录、未按要求对客户进行回访等问题。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