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金融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平安银行)贵阳分行因高管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信贷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违规单户转让个人抵押不良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贵州金融监管局罚款150万元。
同时,刘某(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投行业务团队总经理)因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信贷管理不到位,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蔡某(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行长助理)因违规单户转让个人抵押不良贷款,被给予警告;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地产金融部副总监(主持工作)张某某因信贷管理不到位,被罚款5万元;姜某(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零售贷款部副总经理)因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被给予警告。

违规单户转让个人抵押不良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不良资产转让相关监管规定,将仅以单一个人作为债务人、且配套不动产抵押担保的不良贷款债权单独对外进行转让处置。按照监管规则,个人类不良贷款债权如需对外转让必须多笔组包批量转让,个人住房及经营性抵押贷款更是严格限制对外转让,仅允许银行通过自身催收、司法处置抵押物等方式自行清收,不允许拆分单笔单独出让。
平安银行官网介绍,平安银行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其前身深圳发展银行是中国内地首家公开上市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截至2025年末,共有在职员工41,698 人(含派遣人员),通过全国110家分行,合计1108家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以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平安银行官网发布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平安银行2026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52.77亿元,同比增长4.7%;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145.23亿元,同比提升3.0%;资产总额60339.62亿元,同比增长1.8%;不良贷款率1.05%,与2025年末持平。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平安银行官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