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10日电因存在重大事件未按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两项违规行为,曲江文旅被责令改正,公司时任董事长耿琳等6人遭警示。
7月10日盘后,曲江文旅公告,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收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6〕32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曲江文旅存在以下问题:
一、重大事件未按规定披露
曲江文旅存在向关联方转让股权等关联交易未审议披露或未及时审议披露,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等问题,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曲江文旅在合同管理、资金管控、关联交易管理、内部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环境和信息沟通等方面存在内控缺陷。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曲江文旅时任董事长耿琳、谢晓宁、庄莹,时任总经理谢晓宁、董世宏,时任财务负责人谢晓宁、申书宇,时任代理董秘庄莹、赵茜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以及《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二十一条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曲江文旅采取责令改正并对上述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曲江文旅主营业务是景区运营管理业务、历史文化主题酒店管理(含餐饮管理)业务、旅行社业务、演出演艺业务、文化旅游商品业务及其他新型旅游业务、房地产的开发和销售。
二级市场上,曲江文旅10日收涨3.86%报6.99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