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未批先建,绿发电力(SZ000537)控股公司被罚约283万元;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创业环保(SH600874)控股公司收到100万元罚单
2026年5月第四周至6月第四周,34家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详情且看A股绿色报告第246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非盈利机构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定期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报告”,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本期数据显示,有15家上市公司因自身或旗下企业的大气污染行为被罚。另外,有10家上市公司旗下企业因项目未批先建,环境保护设施未验先投,或未取得相关证书即排污等行为收到罚单。
总投资数亿元的项目还没获批就已装好了3台风机
本期收录的数据显示,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34家上市公司,其中,14家属于国资控制的企业。34家上市公司背后有387.41万户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5月第四周至6月第四周)

遵守相关审批程序以及制度是避免环境风险的前提之一,但本期收录的数据中,有10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企业的项目未批先建,环境保护设施未验先投,或未取得相关证书即排污,此类罚款共计487.66万元。
其中,信用中国收录文号为“陕K靖边环罚〔2026〕5号”的处罚书显示,绿发电力控股公司陕西鲁能靖边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靖边发电)被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罚款约283.60万元,处罚决定时间为6月15日。
具体而言,靖边发电的《鲁能靖边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但尚未取得批复文件就已开工建设。从现场情况来看,该项目中2#、3#、5#风机已安装完成,另有7台新风机完成基础建设,升压站已安装1台变压器及1座设备舱。
鲁能靖边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直到近日才获批复。7月2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的《关于鲁能靖边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文件)显示,项目取得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的同意,总投资为476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9.5万元,占总投资的1.09%。
批复文件还显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已经榆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靖边发电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绿发电力官网显示,绿发电力是中国绿发绿色能源产业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平台,统筹实施专业化管理、集约化运营、国际化发展,是国内最早从事新能源开发的企业之一,业务范围包括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储能等。除此之外,《绿发电力: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绿发电力及其主要子公司未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同时,《绿发电力: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显示,报告期内(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环境事件受到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重大行政处罚为零。
7月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绿发电力的公开电子信箱发送采访函。7月9日,记者致电绿发电力,接线人员表示将查收采访函。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获进一步回应。
此外,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官网显示,盐湖股份(SZ000792)控股公司五矿盐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盐湖)1000吨/年氢氧化锂中试项目属改扩建项目,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自2024年5月7日至2025年7月25日生产期间存在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五矿盐湖被海西州生态环境局罚款约68.88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赣锋锂业(SZ002460)间接参股五矿盐湖。
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五矿盐湖于今年一季度才纳入盐湖股份的合并报表,最早于去年12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今年1月末完成过户,而今年1月20日,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对五矿盐湖进行了现场调查,恰巧发生在划转过渡期内。
7月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盐湖股份的公开电子信箱发送采访函。7月9日至10日,记者多次拨打盐湖股份年报披露的电话,暂无人接听。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获进一步回应。
创业环保控股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罚100万元
本期数据显示,共有5张罚单处罚金额超50万元。2家上市公司、13家上市公司旗下企业因大气污染行为暴露环境风险。除此之外,3家上市公司旗下企业因水污染行为收到罚单。
其中,信用中国收录的文号为“巴环(3)罚〔2026〕6号”的处罚书显示,创业环保控股公司内蒙古巴彦淖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巴彦淖尔水务)总排口氨氮日均值25.2mg/L(标准8mg/L)、超标2.15倍,总氮日均值32.4mg/L(标准15mg/L)、超标1.16倍,粪大肠菌群8×103MPN/L(表示单位体积内微生物数量的浓度单位,全称为“每升最可能数”)(标准103MPN/L),超标7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巴彦淖尔水务被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00万元。
7月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创业环保的公开电子信箱发送采访函。7月9日,记者致电创业环保,接线人员表示,将转发采访函给相关负责人。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获进一步回应。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认的原则。
如对本项目环境数据存在疑问,或需就榜单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反馈,请联系蔚蓝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