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监管拟定网络安全管理新规,这些情况将被追责问责
来源:北京商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银行业保险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拟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党委(党组)、董(理)事会对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网络安全的领导班子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网络安全考核奖惩机制,定期对网络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单位年度考核体系。
《征求意见稿》拟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构建多层级多渠道监测防护体系,优化监测指标,及时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按要求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其派出机构报告。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网络安全威胁形势的跟踪分析,充分识别可能对本机构造成重大影响的网络安全风险,及时优化调整监测、预警体系,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对因管理不当造成较大(三级)及以上网络安全事件,或者瞒报、漏报、谎报、故意迟报较大(三级)及以上网络安全事件的,金融机构应当严肃追责问责。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