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11 17:41:40 股吧网页版
深圳这家银行获批解散,广东顺德农商行将承继全部资产、负债等改设支行
来源:消费日报财经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村镇银行改革工作持续推进。近日深圳一家开业10年的村镇银行宣布解散。

  7月10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的批复公告显示,同意解散深圳龙华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网点、员工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接此批复文件后,深圳龙华新华村镇银行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该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图片

  官网信息显示,深圳龙华新华村镇银行是由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行并控股的村镇银行。 2015年12月,监管批复同意筹建工作小组筹建深圳龙华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5月,监管批准深圳龙华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2025年12月31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出具《深圳金融监管局关于深圳龙华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深金复〔2025〕516号),同意广东顺德农商行受让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1位股东持有的深圳龙华新华村镇银行全部股份。2026年1月16日,上述股份受让完成已办理完成交割变更手续,顺德农商行持有该行100%的股份。

图片

  今年1月9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同意顺德农商行吸收合并深圳龙华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承接深圳龙华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网点和员工及其他权利义务。

  批复公告要求,顺德农商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吸收合并事宜,并督促深圳龙华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吸收合并筹备事项完成后,顺德农商行应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向监管部门申请或报告分支机构开业等相关事项。在吸收合并过程中,顺德农商行要做好预案,确保人员、业务稳定,强化风险防控,防范舆情风险。

  如今深圳龙华新华村镇银行获批解散,说明上述收购已正式完成。

  根据深圳龙华新华村镇银行官网公告,7月13日,顺德农商银行将正式吸收合并深圳龙华新华村镇银行,并原址改建设立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图片
图片

  为顺利完成机构合并,深圳龙华新华村银行将于2026年7月10日22:00至7月13日9:00进行系统切换。在此期间,原深圳龙华新华村银的各项业务将暂停受理。7月13日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深圳龙华支行正式开业后,用户需预约到顺德农村商业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换卡或换折业务,并重新办理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相关税费缴扣等签约业务。

  据顺德农商行2025年年报披露,2025年该行启动了对三水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五家村镇银行的吸收合并程序。截至年报公告日,该五家机构已顺利完成改制,并作为顺德农商行分支机构于2025年开业,目前相关的清算及公司注销法律手续正在依法办理中。

  2026年以来,国内村镇银行重组整合进程持续提速。证券时报记者统计显示,截至7月10日,今年已有135家村镇银行获批退出,机构总量缩减至1047家,延续2025年以来加快出清的态势。在机构数量缩减的表层现象之下,县域金融生态正在重构,行业正从过去追求覆盖广度的粗放式扩张,转向追求服务深度的集约化发展。县域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深圳龙华新华村银行官网等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