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11 19:18:30 股吧网页版
行业大变革!证券经纪人,或将全面清零!
来源:券商中国

  刚刚过去的上半年,全行业证券经纪人数量还在减少。

  东财Choice数据显示,上半年证券经纪人数量减少了约5700人,目前还有近1.72万人。从最高峰的逾9万人开始下滑,到现在的不足2万人,预计后面将逐步清零。

  “证券经纪人是历史遗留问题,监管的意见是逐步收缩,会有一个过程,公司的经纪人也会逐步清零。协会有组织对经纪人现状及后续发展的专题研究,预估年底会有相关结论往上反馈。”有券商人士向记者表示。据悉,中信证券、国信证券等头部券商经纪人早已清零。

  经纪人数量不断减少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上半年末,全行业证券经纪人总数为1.72万人,相较于去年底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又减少了约5700人。在2024年底,全行业证券经纪人的数量是2.8万人左右。

  回顾近十年,证券经纪人数量的变化,大致可以用一条朝下的抛物线来描绘:前半段人数从少到多,后半段人数从多到少。

  2009年3月13日,证监会发布《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并于2009年4月13日正式施行。同时中国证券业协会配套发布行业执业规范,彻底终结了国内证券经纪人长期无规可依、游走灰色地带的发展状态。该法规首次明确了证券经纪人的法定身份:接受证券公司委托、从事客户招揽与基础客户服务、不属于券商正式在编员工的自然人,确立了“委托合作、无底薪、高提成、非合同制”的核心执业模式,为行业规模化扩张奠定制度基础。

  2009年底,全行业证券经纪人仅4000出头,随后增长迅速,到2017年达到顶峰超9万人。随后开始一路下降。2020年时是6.5万人,2023年时3.7万人。

  从个体券商而言,截至2026年上半年末,不少券商的证券经纪人数量已经清零,比如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金财富、中信证券等。部分券商的证券经纪人数量仅为个位数或者两位数,比如华泰证券、中信建投、银河证券等。单家券商经纪人数量超过500人的仅有4家券商。

  不少券商在年报中专门提及证券经纪人的展业情况。中银证券表示,2025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等监管要求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开展证券经纪人业务,委托证券经纪人从事客户招揽和服务活动。公司总部负责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流程机制、建设系统平台,分支机构履行对经纪人的日常管理职责。公司通过日常培训、系统监控、客户回访、稽核审计、自查自纠等措施,强化对经纪人的风险合规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经纪人业务风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证券经纪人191人。

  东吴证券称,公司始终对证券经纪人实施分级管理模式,指定分支机构负责人为第一管理人,全面指导并负责下属经纪人的管理工作,同时接受公司总部管理、监督以及检查。截至2025年末,公司下属共57家证券营业部实际开展证券经纪人业务,证券经纪人282人。2025年公司持续通过规范执业管理以及考核淘汰,优化经纪人队伍,提升经纪人展业效率,经纪人业务运行平稳,整体状况良好。

  多方面因素助推

  券商中国记者采访获悉,近些年,证券经纪人数量一路下降,是多方面因素助推的结果。

  首先是合规成本。有券商业务高管向记者表示,这些年证券经纪人发生的合规事件比较多,收到的罚单也多,管理成本很高,部分券商就开始整顿经纪人队伍。有个别券商出手比较严格,当时就直接取缔了整个证券经纪人队伍。这些经纪人要么转正式员工,要么被清退。

  2020年3月,证监会修订发布新版《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进一步压实券商主体管控责任,明确界定经纪人执业边界,严禁经纪人开展投资咨询、资产配置、收益承诺等超范围业务,大幅提高券商合规管控成本。

  佣金的下降也是原因之一。业内人士称,这些年经纪业务佣金战比较盛行,佣金一降再降,而证券经纪人模式本质上靠交易佣金驱动,而当前佣金已大幅下滑,证券经纪人的收入空间被严重挤压。

  记者采访了解到,券商交易APP线上化和AI技术应用全面替代了传统线下基础业务,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瓦解了传统经纪人的生存土壤。

  在证券经纪人数量下降的同时,证券投顾人数一直在增加。2010年时,证券投顾人数仅4000出头,到2020年时人数为6.3万,到2024年时为8.7万人,到2025年时为9.6万人。

  据悉,部分经纪人转型成为投顾,但也有不少经纪人可能胜任不了投顾的工作。“经纪人入职门槛低,一部分达不到投顾的要求,需要重新提升能力。”券商经纪业务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