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是首都“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相关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已突破50%,市场渗透率过半的同时,与之相关的保险纠纷也呈现出新的态势,从传统的交通事故理赔,转向了涉及自动驾驶系统故障、算法缺陷、数据安全等全新法律问题。
7月8日是第14个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北京金融法院获悉,智能网联汽车保险已成为北京金融法院重点关注和研究的新型险种。
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在2026中关村论坛年会“重大成果专场发布会”上宣布,正式启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开发应用。这一举措标志着保险业服务新质生产力、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探索迈出关键一步。
在第14个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之际,北京金融法院发布了一批涉科技保险案例,其中有多个案件涉及新能源汽车保险。其中一起新能源汽车“推定全损”纠纷案,法院确立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推定全损的认定规则,打破了传统粗放式定损对新技术产品的桎梏。
案情并不复杂。张某为自己的新能源汽车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在保险期间内,该车在积水路段行驶时发生事故,张某当日报案。
保险公司派员查勘,并同意由维修机构对锂离子动力电池拆解定损,产生拆解费。维修机构出具报价单,列明需更换动力电池系统总成等配件,材料费远超保险金额。张某随即将车辆报废回收并办结注销登记。
之后,张某申请按推定全损理赔,保险公司以车辆仅底盘涉水、电池具防水功能不应损坏,以及张某擅自报废致无法共同委托鉴定为由,拒绝按推定全损赔付。张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保险公司赔偿车辆损失及拆解费。
一审法院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诉求,判令保险公司赔偿车辆损失及拆解费,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北京金融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金融法院指出,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系统技术高度集成、价值高度集中,其损害机理与维修成本结构与传统燃油车辆存在显著差异。
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厉莉对记者解释说:“现代科技产品的核心价值高度集中于核心部件。本案车辆仅底盘涉水且外观无损,但占据整车成本40%以上的动力电池系统已发生不可逆损坏。我院明确:对此类技术集成度高的标的,必须贯彻‘实质判断原则’,以专业拆解检验结论为依据,摒弃传统‘以貌取车’的粗放定损方式。”
本案中,保险人前期行使查勘权、参与并同意拆解定损,已与投保人共同完成了初步的损失核定,该行为构成对损失事实的认可。保险人嗣后以程序瑕疵反言拒赔,违反了最大诚信履约要求。案涉车辆维修费用远超保额,已无修复可能,推定全损系平衡双方利益的理性安排。
“我们认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对智能网联这一全新领域,单靠行业自律或行政监管‘单兵突进’已难以应对,必须构建‘监管+司法+行业自律’的多元共治格局。”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毅说。
据了解,今年3月3日,北京金融法院召开了“智能网联汽车保险条款研讨会”,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相关工作条线以及北京市部分基层法院围绕产品设计、第三者责任认定、个人信息保护等核心争议点,提出大量建设性意见。
宋毅表示,建议保险机构加快建立契合科技产品特性的专业化定损理赔体系。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光伏设施、航天装备等高科技标的,应引入专业拆解检验程序和专业评估机构,以实质判断替代外观评估,建立与科技产品价值结构相匹配的定损标准。保险机构在产品设计阶段应充分预判科技产品的多元使用场景和特殊风险特征,在保险合同中清晰界定承保范围与免责边界,并依法充分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从源头减少条款解释争议。
据了解,下一步,北京金融法院将通过典型案件裁判确立规则,通过司法建议促推行业自治,将北京打造为智能网联汽车保险创新的“策源地”与“法治高地”,为产业协同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努力营造既鼓励技术创新又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