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位业内人士透露,多地针对属地中小银行及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出台窗口指导意见,对助贷渠道贷款规模增速以及业务边界提出明确量化指标,同时重申融担类业务占比不得超过25%。此举旨在推动持牌机构回归自营,压实自主风控责任,并降低对外部平台的依赖。
这一导向延续了2025年以来金融监管部门密集出台的政策脉络。其中,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从营销端收紧了助贷行业的生存空间,意味着助贷平台过去靠API直连包办一切的模式宣告终结。《办法》将于9月30日实施,整改窗口期已不足3个月。另一道监管铁闸——《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下称《规定》)将于8月1日率先落地,要求产品息费透明化,使得24%的贷款利率成为刚性红线。
一场“合规风暴”正以超预期力度席卷消费金融生态,助贷行业或迎来空前的深度洗牌。
24%红线挤压生存空间
所谓“助贷”,是消费金融生态中的一环,指商业银行借助外部互联网平台发放贷款的业务,部分银行曾借助该业务快速做大贷款规模。此前,部分平台收取超高利息,加上隐性费用,使得助贷业务实际利率超过36%。
2025年10月生效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下称“助贷新规”)明确,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需包含增信服务费、担保费等所有费用,且不得超过年化利率24%的司法保护上限。而《规定》强制要求以“明示表”逐项列清全部息费,将这一上限落地为刚性约束。
“此前助贷行业大量业务集中在年化利率24%至36%客群区间。”华东地区某助贷机构业务经理凌辰(化名)向上海证券报记者坦言,监管部门合力将直接压缩非息收入,挤压盈利空间,大批小助贷机构的业务恐怕难以为继。
这是由于助贷行业的商业模式建立在三大核心成本之上:流量成本、资金成本、风险损失,成本结构决定其难以适应24%红线。
“助贷平台获客流量须从外部获取,再输入给持牌金融机构。”凌辰说,流量成本通常占到用户借款额的6至8个百分点,不同规模的助贷机构资金成本占4至6个百分点和6至8个百分点不等。
凌辰称,当前行业实际逾期率在15%以上,仅风险损失一项已是“高企的硬性支出”。上述三块成本叠加,使得绝大多数助贷平台在24%的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内,很难找到持续的盈利空间。
这也意味着,能够持续盈利的助贷平台将极少,合规成本高、客群运营欠佳的中小助贷机构,将受到更大的冲击,退出市场。
监管政策收紧还在持续。据记者多方获悉,目前上海部分支付机构已关停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等(即“7+4”类地方金融组织)的支付账户自动划扣及还款代扣服务,清退工作已于5月31日前完成。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记者表示,上海此举意在构建助贷新规加支付严管的治理闭环,重点打击行业通过多层嵌套、费用拆分规避综合融资成本上限的问题。
王蓬博表示,断支付比查产品更直接有效。无论产品如何包装、费用如何拆分,只要走代扣通道即被阻断,违规业务的资金闭环就无处遁形。同时依附这类机构做费用拆分的助贷平台等,营收预计也会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据记者了解,目前这一监管导向未引发全国性跟进,仅北京召开相关会议,强调对小贷支付通道直连的审慎态度。此外,广州则以开具小贷合规证明函为突破口,允许支付机构据此开展合作。
亏损压顶唯有“断臂”
监管高压下,行业已进入深度盘整期。部分在美股上市的助贷机构近期披露的一季报显示,头部机构虽仍能盈利,但业绩普遍承压,部分机构已出现单季亏损。
一季度,奇富科技、信也科技、乐信的净利润降幅均超过四成。小赢科技净利润降幅超过90%,逼近盈亏线,嘉银科技、宜人智科已经由盈转亏。从助贷新规出台以来,奇富科技美股股价几乎腰斩,监管层对助贷全链条风控的持续收紧,预示着行业低迷或将贯穿整个财年。
缩编成为行业过冬的普遍选择。从去年四季度起,助贷行业已启动按比例缩编,涉及多类岗位。某头部助贷机构资深人士辛可(化名)称,各业务部门缩编裁员指标部分达20%至30%。有业内人士透露,此轮缩编已覆盖头部机构奇富科技。
为数不多逆势扩编的则是贷后催收岗位。“去年四季度以来贷后压力明显加剧。”辛可表示,催收岗不裁反增,同时加速引入外部催收机构,其原因在于风险上行阶段逾期规模快速膨胀。
助贷新规首提银行对助贷平台实行名单制管理,也成为加速行业分流的制度推手。名单制管理要求银行对合作平台实行总行级准入审批,涉及风控能力、数据质量等综合评估,区域性中小机构因资质不足面临淘汰。
此前部分中小银行及消金公司凭借助贷资金“批发”坐享固定收益,但合作方合规风险持续释放。同时,助贷新规虽未对银行与平台的分成比例设限,但银行资金供给已明显收紧,部分中小银行明确暂停助贷资金投放。合作银行减少、资金成本抬升,压力正加速向平台端传导。
“现在助贷的合作机构呈现宏观量级缩减态势。”辛可说,合规性较差、客户投诉量级较大、风险系数较高的下沉助贷平台更容易被砍。
营销端告别层层“套娃”
盈利承压只是行业寒冬的一面,另一面则是获客端的监管收紧。《办法》对消费金融行业赖以生存的网络营销端作出清晰规定。
华南地区某助贷机构金科风控负责人刘宁(化名)告诉记者,过去互联网平台凭借自身的核心流量入口,以“场景嵌入式”引导用户跳转贷款页面,是消金生态主流获客手段。
而这也正是金融产品信息不透明的重灾区。过往用户在第三方场景弹出的贷款页面,即可完成额度测评甚至远程签约,往往难以辨识资金方究竟是哪个机构。层层导流之下,资金经多方转手形成复杂链条,各方风险责任边界也模糊不清。
《办法》明确提出,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提供金融产品转接渠道的,应当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不得跳转至其他第三方平台。同时,《办法》还要求第三方平台不得介入合同签订、资金划转、贷款额度测评等销售环节,须醒目展示实际提供产品的机构名称。
“跳转前后页面还不得使用‘合作方推荐机构’等模糊表述。”刘宁表示,合同签订、人脸识别等环节,须在金融机构官方域名或App内完成,第三方平台仅提供跳转链接,不得嵌入代码或截取、处理用户敏感信息,以保障信息流转的安全合规。
刘宁表示,入口收紧后,用户最直观的感受是流程变复杂,需要明确地“跳出去”。这意味着,利用用户在场景中的“冲动”或“惯性”完成借贷转化的模式被终结。
针对《办法》中“不得二次跳转”的规定,业内仍存争议。行业人士认为,互联网平台上展示的贷款广告,若仅引导用户跳转下载助贷机构App,未涉及授权或购买金融产品,则即便放款机构另有主体,也不构成二次跳转。但也有专家认为,凡在互联网平台看到的金融产品广告,必须跳转至放款机构的自营页面。
业内人士表示,监管层意在让金融产品的随意展示受限,减少诱导与冲动借贷。行业普遍认为,如此一来,用户转化率短期将面临较明显下跌。刘宁认为,失去无感跳转后,“场景获客”被重新定义为引导基于用户主动、明确需求的金融服务触达方式。
此外,《办法》剑指营销环节长期存在的诱导性话术等问题,明确贷款产品禁止使用“低门槛”“低利率”等话术,要求利率费率、风险提示等关键信息须与合同一致,并醒目展示。
深圳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院研究员陈阳告诉记者,过去“万元日息低至Ⅹ元”等表述,混淆年化利率与日利率,将真实年化利率藏在合同角落,其本质是利用信息不对称收割用户。
《办法》并非“一刀切”,页面仍可使用“日息Ⅹ元”等表述,但须同等醒目、同步展示对应年化利率。据陈阳观察,已有平台着手整改,例如以“年化利率4.9%—24%,具体以审批为准”替代“低利率”,并将还款方式、逾期责任等关键信息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