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13 04:34:30 股吧网页版
能源领域节能降碳新政释放产业新机遇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的《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8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年均提升约1个百分点;合理控制煤电机组供电煤耗,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煤电产能比例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建成一批零碳低碳煤炭矿区、油区;支持建成一批零碳园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取得显著进展,绿色用能水平不断提升。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行动计划》一方面聚焦能源产供储销等环节,加大煤炭、油气、煤电等行业的节能降碳力度,另一方面,聚焦支撑主要用能行业节能降碳,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目的是促进能源生产消费提高能效和降低碳排放,推动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强力支撑。

  具体来看,围绕能源生产供应侧,《行动计划》针对电力、煤炭、油气行业,分别提出了促进各环节节能降碳的措施。

  比如,支持对具备条件的机组实施零碳低碳燃料掺烧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改造建设,改造建设后度电碳排放水平应降低10%左右;稳步提升输电通道对清洁能源承载能力和输送比例,论证试点开展100%新能源外送输电工程;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区、工业广场等场地及周边区域,就地开发利用光伏和风电;依托矿区及周边地区推进风电、光伏、地热、海洋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提升油气勘探开发电气化率,探索建设低碳零碳油区;发挥油气行业CCUS全产业链优势,在鄂尔多斯、渤海湾、准噶尔、珠江口盆地布局二氧化碳驱油封存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研究员伊文婧表示,全国火电供电煤耗每下降1克标准煤/千瓦时,即可实现年节能超6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200万吨。输电通道利用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以1000万千瓦规模计),每年可多送绿电8.8亿千瓦时,减少碳排放超500万吨。而在油气领域加快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规模化应用,可将项目规模从百万吨级向千万吨级推进,预计增加减碳能力超1000万吨,为油气行业深度脱碳提供关键兜底保障。

  在消费侧,《行动计划》针对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用能领域,分别提出了发展方向和支持措施。

  其中,在推动交通用能清洁化方面,一是将交通设施与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规划,更多开发利用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二是大力推动新能源重卡、船舶、飞机辅助动力系统的燃料清洁化、规模化替代。三是建设更加完善的城市、高速公路公共充电网络,率先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利用率超过40%的充电设施实施大功率改造,并进一步下沉建设农村地区充电网络。

  “终端用能领域的非化石能源替代是能源系统清洁化、低碳化转型的关键。”伊文婧表示,以交通领域为例,到2028年新增新能源重卡100万辆左右,推动LNG、绿色氢氨醇和生物柴油的规模化替代,预计可减少成品油消费1000万吨,减少碳排放2000万吨,有力推动能源系统协同降碳。

  此外,在算力、先进制造业等新兴产业与绿色电力协同发展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协同规划、协同建设、协同运行、协同布局等举措。比如,推动采用高效冷却、高性能供电、先进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等节能技术装备,提升算力设施能效水平。布局建设一批自用消纳的新能源基地、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推动电力和先进制造业等产业协同布局。

  上述负责人指出,实现能源领域节能降碳既要从技术上创新突破,也要从政策机制上形成激励导向、明确相关规则。

  《行动计划》还提出,鼓励能源领域人工智能模型创新,探索数智化节能降碳解决方案,挖掘人工智能在节能降碳过程中的高价值场景。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前沿技术研发,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核心技术。推动核电纳入绿电绿证体系。

  业内人士指出,《行动计划》释放明确政策信号,煤电机组低碳改造、CCUS、充电设施建设、绿色算力、数智化节能降碳、核电等多领域将迎来利好。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