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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7-13 14:11:21 股吧网页版
上半年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来源:期货日报网 作者:闫碧洁

  2026年上半年,中国数据要素市场在制度建设和交易模式探索方面取得多项实质性进展。随着国家数据局等部门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数据产权登记、流通服务机构管理、数据价值评估等环节的制度框架逐步清晰,为市场规范化运行提供了依据。

  数据产权登记指引出台

  7月初,国家数据局正式印发 《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简称指引) ,这是上半年该领域最受关注的政策文件之一。

  指引在国家层面明确了数据产权登记的基本规则,将数据产权划分为数据持有权、数据使用权、数据经营权三项权利,并确认三者相互独立、互不排斥。这一划分承接了此前“数据二十条”提出的制度方向,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登记体系,为数据资产入表、融资担保等活动提供权属证明方面的参考依据。

  在组织架构上,指引提出构建“国家统一服务平台+地方市场化登记机构”的分层体系,由各地申报后经国家数据管理部门遴选确定并公开。国家统一服务平台建成后,所有通过遴选的登记机构都将接入该系统,实现全国统一管理与查询。同时,指引要求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在交易中采信登记凭证,不得重复审查收费。这一安排有助于减少跨区域交易中的重复核验环节。深圳数据交易所总经理古亮表示,这标志着数据产权制度从顶层设计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词元交易”开启数据定价新路径

  6月8日,国家数据局发布的《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中,首次出现了“词元交易”的表述。

  方案提出“探索词元交易等新型交易模式”,并“构建以词元为基础,可量化、可定价的数据价值体系”。

  “词元”作为一种可拆分的数据价值计量单元,其引入为数据产品的标准化定价提供了一种新的技术思路。业内认为,这一探索有望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数据非标准化带来的定价难题,但相关模式尚处于早期研究阶段,实际效果有待市场验证。

  方案同步提出了“数据飞轮”概念,描述“场景牵引数据、数据驱动模型、模型赋能应用”的循环机制,为未来商业模式提供了方向性参考。

  交易所布局将适度整合

  2月初,国家数据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证监会发布《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简称意见),首次对市场参与主体进行了分类界定。

  意见明确了三类机构的定位:数据交易所(中心)侧重于合规保障和价格发现;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聚焦产业链专业化服务;数据商承担数据产品开发职能。

  意见同时提出“统筹优化数据交易所(中心)布局,严控数量,适时开展整合优化”,明确原则上不再新建交易所,并鼓励现有机构探索数据作价出资、收益分成等交易模式。这意味着数据交易场所的发展思路正在从数量扩张转向存量优化。

  各地积极探索模式创新

  6月16日,武汉“汉数通”平台在全国率先探索出以词元(Token)为计价单位的AI数据交易新模式,这一模式为AI训练数据的标准化定价提供了新的技术路径。该平台目前已成功对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全域功能节点,成为国家数据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台汇聚914家流通利用主体,上架1496个数据产品,打造了商保核保、交通信号灯、数字化健康检测、物流数据公共服务等12个示范性场景,完成数据调用超15万次。

  5月27日,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预发布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合作平台中乌数智港项目”,旨在为上合组织国家的中资企业提供注册入驻、资质核验、产品上架、业务对接一站式服务,在跨境数据合规流通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

  5月20日,郑州数据交易中心金水服务中心正式授牌,这是全国首个园区级数据要素服务中心。该中心将省级交易平台的技术、金融、产业资源直接下沉到园区,为数据企业提供数据登记、确权、追溯、数据资产入表、估值等一站式服务,打通了数据要素赋能实体经济的“最后一公里”。

  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保障持续推进

  在基础设施方面,“十五五”规划纲要将“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纳入数字中国建设重点任务。上半年相关政策着重强调了场内与场外市场的协同发展,以及多层次数据交易场所的框架构建。

  安全保障方面,各项政策文件均对数据安全提出了要求,明确建立覆盖交易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机制,并支持自贸区探索数据跨境流动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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