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7月13日讯(记者刘梦然)为填子公司业绩缺口,天际股份(002759.SZ)虚增利润后收监管罚单。今日晚间,公司披露公司及四名相关责任人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子公司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监管拟对公司合计处以200万元罚款,多名高管分别被处以55万至100万元不等罚金,公司股票也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告显示,天际股份并购子公司常熟新特化工自2023年9月并入合并报表,当年11至12月,新特化工为完成业绩承诺,通过自行签收送货单、提前开票等违规操作提前确认收入,直接造成天际股份2023年财报数据失真。
经查明,上述操作导致天际股份2023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365.49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80.5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84.95万元。其中,虚增利润总额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达13.33%。
监管认定,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吴锡盾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副总经理、新特化工销售总监直接参与虚增收入操作,新特化工董事长组织实施违规确认收入行为,财务总监未识别收入确认异常,四人均被认定为本次信披违法的直接责任人。
结合公司主动配合调查、完成会计差错更正等从轻情节,广东证监局拟作出处罚,对天际股份给予警告并罚款200万元;对吴锡盾等三人分别警告、各罚100万元;时任财务总监被警告并处55万元罚款。最终结果以广东证监局正式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天际股份主营产品为六氟磷酸锂及相关氟化工产品。2023年,公司完成对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的收购,主营业务增加次磷酸钠及相关磷化工产品。
据此前公告显示,该笔交易双方约定业绩承诺,以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为盈利补偿期,盈利补偿期内新特化工承诺归属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孰低者数具体为: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分别达到4500万元、5000万元、5500万元,或2023年—2024年、2023年—2025年分别达到9500万元(两年累计)、15000万元(三年累计)。业绩承诺期采取三年届满后一次性补偿的方式。
今年2月,天际股份发布公告更正2023年财务数据,同步追溯调整2024年度报表。公告显示,新特化工在差错更正前的2023年和2024年合计实现净利润6352.54万元,更正后净利润合计为6267.02万元。
受下游市场需求整体放缓,叠加行业产能扩张、市场竞争加剧双重因素影响,新特化工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原预期,2025年新特化工将实现净利润5500万元。据天际股份2025年报披露,新特化工2025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4.6亿元,净利润2578.96万元。年报同时披露,上市公司因新特化工报告期内未完成承诺业绩,计提盈利补偿款2206.57万元。
因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7月14日停牌一天,7月15日复牌后股票简称变更为“ST天际”,日涨跌幅限制仍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