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30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履职主体更加明确、资产家底更加清晰、整体保护更加有力、考核监督更加完善,各类自然资源资产和全部国土空间得到有效保护,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到2035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运转顺畅,系统完备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全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在摸清资产家底方面,《意见》要求完善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制度,覆盖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荒漠等各类自然资源以及国家公园等国土空间,基于统一的时空基准构建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同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核算制度,定期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查清实物量、探索核算价值量,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底数,理清使用权状况。
在产权制度建设方面,《意见》明确,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用益物权等权利体系,探索单独设立深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完善与规划保护利用方式相适应的地下空间权利体系。推动设立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健全国有农用地权利体系;构建无居民海岛权利体系;依法依规推进用水权改革。全面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深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改革,推进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含风景名胜区)等国土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明晰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和权属界线。
在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高效配置方面,《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国有农用地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控制协议出让。逐步提高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比例。培育和规范用水权交易市场。构建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新模式新路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方案,区分公益性、经营性资产,因地制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储备片区、配置单元,统筹谋划自然资源资产储备、配置、价值实现、收益管理等内容,形成资产组合标的。
专家认为,《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迈入了系统化、法治化、市场化的新阶段。通过健全产权、强化保护、高效配置与严格监管,将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