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商品住宅全装修新规:探索实施“先验房后收房”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3日对外发布《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优化全装修验收交付模式,提出探索实施“先验房后收房”等质量管理制度。
海南省从2017年开始推行商品住宅全装修政策。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明确建设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组织购房对象进工地交流,听取合理意见和建议,优化质量管理。交房前由业主进行验房,经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对质量问题整改合格后办理交付手续。
《办法》要求在房屋交付时,建设单位须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主要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的生产厂家信息、品牌、规格型号、性能指标,房屋隔声、防串味、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及保修期限等;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各参建单位、配套设施基本信息、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保养和维护要求等内容。
《办法》还优化全装修验收交付模式,改变过去住宅需要整套装修完工再交房的模式,开发商先完成基础装修就能申请竣工验收,厨卫、灯具等个性化设施不再强制统一装好。购房者可以挑选开发商配套装修套餐,也能自行安排装修。
对全装修项目的质量问题,新规明确建设单位是第一责任主体,全权负责装修质量、售后以及质量问题处理。
《办法》对全装修住宅存在违反设计、质量安全、保修义务、合同履约、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宣传等方面法律法规行为的相关企业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纳入诚信管理,记入诚信档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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