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进一步做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来源:人民财讯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购置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设备,均应实施部门集中采购。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等需要进行紧急采购的特殊情况除外。采购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须先取得配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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