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阳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和农商银行”)被处以罚款300万元,原因是该行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资金管控不力、授信集中度超标、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批、董事未经任职资格审批实际履职、贷款违规转嫁成本”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相关责任人高某某、李某某、刘某某、宋某某均被给予警告并罚款合计5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宋某某为太和农商银行原董事长。2017年,原银监会阜阳监管分局核准宋某某该行董事长任职资格。另据该行2023年报披露,因工作调动原因,宋某某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等职务,当年12月调离太和农商银行。
2024年8月,太和农商银行发布公告称,经该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阳监管分局任职资格核准,该行董事长变更为刘鹏飞。
另外,李某某为太和农商银行原副行长,其任职资格于2019年获得监管核准。同样据该行2023年报披露,2023年8月份,因工作调动原因,李某某调离太和农商银行。
除了原高管之外,刘某某、高某某分别为太和农商银行现任行长、副行长。监管批复文件显示,刘某某于2021年获准担任该行行长,高某某则是在2018年获监管核准副行长任职资格。今年5月28日,太和农商银行召开客户走访营销约谈会,相关文章提及,行领导刘某某、高某某等出席会议。
根据官网介绍,太和农商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前身太和县农村信用社始建于建国初期的20世纪50年代,是太和县最早诞生的地方金融企业。2014年12月25日,顺利完成股份制改革,正式更名为安徽太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据企业预警通梳理,上述罚单是太和农商银行成立以来收到的最大罚单,此前该行遭监管罚没金额最高也不过65万元。这也是太和农商银行2023年以来首次收到罚单,该行上一次被罚还是在2022年10月。

来源:金融监管总局、太和农商银行、企业预警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