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主打“稳”字诀的信托公司,近来扎堆切入“高风险”的破产重整业务。日前,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泉为证券代码:300716)发布公告,由南宁芯光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南宁芯光通达)牵头的投资人联合体(有三家信托参与),拟以16.83亿元资金,拿下公司重整后55%股权,用来化解*ST泉为巨额债务。Wind数据显示,目前市场中参与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已超30家,存量规模超1.5万亿元。对此,业内专家表示,信托扎堆入局*ST股重整,是需求与供给的双向奔赴。未来应前置穿透式尽职调查,明确各方权责边界,严格规范资金流转与股权处置管理。
三家信托参与*ST泉为重整
联合体除南宁芯光通达外,还包括北京大有瑞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国民信托、中信信托、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通信托、广州广资光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12家机构。
对此,*ST泉为表示,本次《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是公司重整程序的必要环节,有利于推动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若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得以顺利推进并重整成功,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重整所有投资人统一按7.65元/股认购转增股票,但三家信托公司的出资规模、资金来源明显分化。具体来看,国民信托计划认购1900万股,投入资金1.4535亿元,对应重整后公司4.75%股份,资金来源是公司受托管理的信托产品资金。国通信托计划认购1000万股,投入资金7650万元,持股比例2.50%,资金模式和国民信托一样,依靠发行信托产品募集外部资金参与投资。而中信信托出资规模相对偏小,认购550万股,投入4208万元,持股仅1.37%。和另外两家不同,中信信托本次投入的是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在业内专家看来,以国民信托、中信信托、国通信托为代表的信托公司入局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业务的核心动因是需求与供给的双向奔赴。“外部层面,信托相关法规持续细化落地,A股上市公司债务风险化解与破产重整市场需求扩容,信托财产独立隔离、受托处置的制度优势获得市场普遍认同,政策与市场双向拓展了业务应用空间。内部层面,信托行业加速向本源受托业务转型,信托制度属性与重整债权梳理、资产托管等工作高度适配;布局该业务可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拓宽多元盈利渠道。”中国信托业协会讲师周萍表示。
扎堆入局“抢滩”万亿市场
事实上,近来在不少ST上市公司重整项目里,都能看到信托公司的身影。日前,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正式公示[(2019)皖01破32号]项目选聘结果,金谷信托成功中选,成为安徽文达电子等19家关联单位合并重整案信托计划受托人,华润深国投信托为本项目备选机构。
无独有偶,今年6月,“国元·皖元1号破产重整服务信托(杉杉项目)”正式设立,初始规模达309亿元。另外,2025年9月26日,*ST东易披露,经临时管理人组织遴选评定,确定云南信托等为中选重整投资人。此后,*ST新研发布公告,外贸信托等以1.7元/股的价格取得9.35亿股,占总股本28.41%;ST名家则由重庆国际信托等11家财务投资人共同参与,通过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提供资金支持。
Wind数据统计,2024年A股有13家上市公司启动破产重整,比2020年的7家,增长85.7%;到2025年,这个数字变成16家;2026年以来,截至7月8日,共有19家上市公司启动破产重整。随着破产重整市场的不断扩容,身处转型期的信托公司顺势“抢滩”入局。据Wind数据显示,目前参与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已超30家,存量规模超1.5万亿元。市场预计,到2030年,市场化重组和破产服务信托的市场需求将达10万亿元。
对此,用益金融信托研究院研究员喻智表示,近年来,A股困境上市公司、房企与大型民企债务风险集中出清,司法重整体系的主要参与者逐步认可信托参与破产重整,市场需求持续释放。其次,信托业务三分类新规明确将破产重整服务信托划入资产服务信托范畴,破产重整服务信托业务体量大、合规性强,信托机构拓展动力充足,同时部分深耕特殊资产业务的信托公司主动参与上市公司破产重组;最后,信托业绩整体承压,业务缺口亟待填补,参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成为信托公司填补业务缺口、构建第二增长曲线的重点转型赛道之一。
“从业务落地情况来看,信托公司参与破产重整业务,一类是破产重整服务信托业务,这类业务的核心功能是受托归集、风险隔离、管理破产企业多元复杂资产,以托管分配为核心本职,以时间换空间,提升风险处置效率,平衡各参与方的矛盾,资金出资仅是后期延伸的附加业务;另一类则是少量信托公司以财务投资者的身份进行投资。”喻智进一步分析。
相关业务潜藏风险与挑战
尽管信托参与破产重整业务前景广阔,但当前案例中暴露的风险不容忽视。首先是重整失败风险,多家上市公司面临“时间窗口紧迫+程序不确定性”的双重压力。比如,*ST东易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进入重整程序并执行完毕,否则将终止上市;*ST新研、ST名家虽已签署协议,但公告中均提示“协议可能被终止、无法履行”,若重整失败,信托不仅面临投资损失,还可能因资产处置困难导致资金回笼受阻。
“标的资产评估易存在偏差,重整方案落地不及预期会造成信托投资亏损;股本调整稀释股权,易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在周萍看来,信托公司应前置穿透式尽职调查,设置分级风控与退出机制;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与表决权;依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实现资产隔离,明确各方权责边界,严格规范资金流转与股权处置管理。
此外,不少案例仍面临服务同质化、费率低、法律配套不足、各方权责边界模糊等问题。“目前,破产重整服务信托业务中,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对业务的权责边界认知有一定的偏差,信托公司往往被认为要承担资产保管、收益分配、信息披露义务以外的职责,若重整后企业转型和风险处置不及预期,很可能引起纠纷。而财务投资破产重整业务则对信托公司的团队及能力建设要求较高,业内多数信托机构实际缺乏实体产业经营、不良资产估值、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团队,所以业内仅有少量机构尝试拓展此类业务。”喻智表示。
“信托入局*ST股重整,不是‘接盘侠’,而是瞄准万亿元风险处置市场的理性布局。对散户来说,千万别看到‘信托参与’就盲目买入,要分清公司的资产质量、信托的参与深度,避开‘空壳股’和‘蹭热点’的公司。”具体到信托公司和普通投资者,上述业内分析人士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