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投资者向我们律所询问索赔事项。”相关律师15日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双杰电气(300444)收到国网处罚通知未及时进行公告,已经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属于重大经营风险未及时披露。按照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公司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杰电气于7月13日晚间突发公告,子公司及自身被国网暂停中标,预计2026年至2029年合计减少营业收入12.23亿元。
双杰电气公告称,2026年3月1日,公司获悉其控股子公司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变压器”)因违规行为于2025年12月18日被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全品类暂停中标三年。国家电网总部决定自2026年3月1日起对无锡变压器全部采购品类做出扩大处理决定,并在国家电网系统内执行,处理结束日期为2029年2月28日。
从公司公告可知,双杰电气3月1日就已获悉国家电网处理决定,却在7月13日披露,期间相隔了4个月。

7月14日,双杰电气开盘后下跌20%,虽然15日双杰电气股价反弹收涨2.69%,但仍较13日收盘价下跌近18%。
就此,记者向双杰电气电话询问,公司接线人员向记者表示,公司公告符合披露法规要求,不存在延迟披露问题。据称,公司正向国家电网申诉。
据悉,双杰电气公告披露时间之所以和获悉国家电网相关决定相隔4个月,部分原因是公司期间仍在与国家电网沟通。同时,有投资者已经获悉相关信息,向公司询问,在压力之下,双杰电气发布情况说明公告,以告知投资者。
“双杰电气延迟披露被国家电网暂停中标三年的重大事项,或涉嫌信披违规。”相关律师表示,在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7月13日期间买入双杰电气股票,并在2026年7月1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向公司索赔。
王虎向记者表示,2020年3月1日实施的《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王虎还向记者表示,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已取消行政处罚前置程序,直接由法院依法审理。该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受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不再以行政处罚决定或刑事裁判文书为前置条件。只要原告能够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了虚假陈述,且符合其他起诉条件,法院即可依法审理,大幅降低了投资者的维权门槛。
从业绩影响来看,被国家电网暂停中标资格,将直接影响公司营收。双杰电气测算显示,新增招标渠道关闭后,2026至2029年预计分别减少营业收入2.17亿元、4.30亿元、3.88亿元、1.89亿元,合计减少超12亿元。
材料显示,2025年度双杰电气来自于国家电网的营业收入约4.7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86%;无锡变压器2025年度来自于国家电网的营业收入2.8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89%。
2025年公司实现总营收48.35亿元,其中智能电网业务收入24.08亿元,同比增长25.6%,不可否认的是,电网渠道始终是其核心营收基本盘之一。
记者注意到,双杰电气在营收受到冲击的同时,公司财务风险也在增加,例如2026年一季度公司扣非净利润已转亏,为-4987.09万元,这无疑增加了更多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