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北交所公布《关于给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容诚所因对路桥信息(920748)2023年、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被北交所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悉,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登陆北交所,主营智慧停车、车路云协同等业务。2026年1月,厦门证监局查明,路桥信息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该公司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构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两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583.60万元和2576.40万元,虚增利润1530.71万元和2245.93万元,分别占公司披露当期利润总额的73.57%、103.50%。
为路桥信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容诚所自然也要收到监管处分。据悉,容诚所系路桥信息2023年、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林志忠系路桥信息2023年、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莉莉、邵琳琳系路桥信息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奕青、郑林系路桥信息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
根据厦门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5号),容诚所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容诚所为路桥信息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出具的2023年、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容诚所对路桥信息2023年、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所在审计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容诚所在路桥信息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1.舞弊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2.收入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3.应收账款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
三、容诚所在路桥信息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1.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审计执行不到位;2.收入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3.应收账款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4.成本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北京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交所作出如下决定:给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林志忠、吴莉莉、邵琳琳、周奕青、郑林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前,容诚所已因未勤勉尽责审计路桥信息年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罚没349万元,五名责任人被警告罚款。2026年5月29日,厦门证监局公布对容诚所及5名所涉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容诚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94.34万元,并处以255.02万元罚款。对林志忠给予警告,处以40.50万元罚款。对吴莉莉、邵琳琳、周奕青、郑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1.50万元罚款。容诚所及5名注会合计被罚没515.86万余元。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