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16 14:16:20 股吧网页版
郑州高新产投拟发债30亿元,选聘1家主承销商
来源: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16日,郑州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就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项目选聘主承销商一标段(二次)项目公开招标。

  郑州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根据业务及经营需求,拟选聘主承销商为郑州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服务。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可分期发行。

  本次招标为一标段二次招标,选取证券公司1家。本次标段划分仅作为选聘承销商的类别划分,不作为后期产品注册发行的分期标准。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日常经营周转、基金投资、并购出资等。注册发行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并购票据、科技创新债券等。

  投标人须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定的一般主承销商,具备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的资格。还须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并提供《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另外,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具备丰富的债券承销经验,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证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