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十个月后,宁德时代枧下窝锂矿的复产传闻在今年6月中下旬骤然升温:有所谓“准确消息”称,目前枧下窝锂矿核心的采矿、选矿、冶炼环节均已复产,一两周内可以满产。也有消息称,环评报告都还没有公示,这是复产前必须完成的前置条件,作为备受关注的大公司和大项目,不太可能有违规操作。
两派几乎完全对立的观点,在期货市场上各自找到了支持者,多空双方也围绕是否复产展开了激烈交锋。
真的复产了吗?近日,上海证券报记者到枧下窝锂矿进行了实地探访,并围绕关键争议进行了多方采访。
复产消息频传,程序疑点重重
6月17日,宜春时代重新取得枧下窝锂矿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3年。这本是审批流程中的常规一环,却在碳酸锂市场引发剧烈震荡——6月18日,碳酸锂期货主力合约一度重挫6.81%。
随后,枧下窝锂矿复产“信号”愈发密集。6月24日至25日,有媒体报道,部分当地居民已陆续接受安全培训准备复工;6月28日,有投资者拍到大型板车运输电动矿卡停在矿入口处;6月29日晚间,消息在投资圈迅速传开——枧下窝锂矿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月7日,信用中国官网正式公示:宜春时代新能源矿业有限公司已获得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企业变更许可,许可决定日期为2026年6月29日,矿种由“陶瓷土(含锂)”变更为“锂矿、陶瓷、铷、铯”,许可范围3000万吨/年。一位接近宁德时代的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枧下窝锂矿核心的采矿、选矿、冶炼环节均已复产,一两周内可以满产。

然而,这些复产消息并未打消市场的疑虑。今年6月,枧下窝锂矿更新用地预审信息时,市场人士普遍认为,按正常审批流程,该项目距离正式复产仍需时日。外界疑虑的焦点,集中在环评审批环节——该项目自2025年12月发布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后,后续的环评报告编制及审批进展均无公开信息可供查询。按照流程本该公示的环评报告“踪迹难寻”。

图为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
现场探访:挖机上山的“复产”信号
7月2日,在复产传闻持续发酵之际,记者驱车前往现场探访。
从杭长高速上富出口驶出后,在距高速口几百米处的一处厂区外,两名施工人员正在冒雨张贴奉新资源的“入厂安全须知”。“这么大的雨还要施工啊?”“没办法,上面催得紧。”施工人员面对记者询问时表示。

图为施工人员冒雨作业
继续沿省道行驶约20分钟,先后经过奉新资源选矿厂以及枧下窝矿区。选矿厂暂无运输卡车进出,通往矿区的分叉道路被工作人员用桩桶拦住。记者随后欲从北侧绕行进入,在崎岖山路上行驶近40分钟后,被一处“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的大门拦住,只能掉头折返。

图为枧下窝矿区北侧区域
记者看到,在场地内,数名工作人员在进行实地测量和插旗作业。在不远处的山坡上,一台黄色挖掘机正在轰鸣作业。

图为工作人员正在现场作业
这是否意味着枧下窝已经复产?昆明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锦天城(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正坤表示,这并不能说明矿区已复产。据《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除火电、水电和电网项目外,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是指,建设项目的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地质勘探、平整场地、拆除旧有建筑物、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通水、通电等不属于开工建设。杨正坤表示,“三通一平”不算生产建设,即使未通过环评也不会被认定为“未批先建”。
换言之,记者在现场看到的测量、插旗和挖掘机作业,在法律意义上或属于“筹备”而非“生产”。
环评进度“断档”:复产面临程序瑕疵
项目的环评审批是否通过?为何没有相关公示信息?
面对记者追问,枧下窝锂矿建设单位宜春时代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到时候会公布,现在这个信息我答复不了你。”环评编制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则回复称,公司只是第三方环评机构,很多内部信息不能随意对外透露。
被问及枧下窝尾矿相关问题时,该负责人回复称:“过后我们会把那个(报告书)会进行全本公示。现在第一次公示不涉及这些内容。”
记者致电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咨询该项目环评相关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按照该省厅审批流程,环评报告书通过需要公示,一般多采取线上公示。
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主管部门在受理后及作出审批决定前,也需分别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和5个工作日。
但直至安全生产许可证获批,该项目均未在信用中国、各级主管部门官网、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等公开平台公示相关审批信息。
如果没有公众参与,环评能够批复、后续能够建设复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建设项目环评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阶段进行公示,进入下一个环节流程之前,需完成上一个环节的公示工作。
杨正坤表示,公众参与是环评审批的强制要件,没有履行公众参与的建设项目不能审批。同时,一旦环评文件通过审批,审批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依法公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结果。
这里就出现了一个关键矛盾。杨正坤介绍,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之前要做安全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配套设施的“三同时”手续(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要对安全生产的设施设备、生产的技术条件进行技术审查、条件审查,矿山项目进行条件审查时要进行一定的施工。如果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说明已有过一定的施工、建设。“但按照环评法的规定,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之前,是不能建设的。”杨正坤说。
杨正坤进一步解释,我国在建设项目审批中实施“并联审批”,安全生产不是环评的前置条件,二者互不前置。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应急部门发布行政许可,安全生产不是环保部门负责,环保部门也不作为前置管理,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不代表取得环评批复。
虽然上述接近宁德时代的人士回复记者称“恢复生产的前置手续都已办完,包括已依法依规取得政府的环评审批”,但环评报告未按法定程序公示,环评进度在首次公示后“断档”长达半年,使得枧下窝锂矿的复产在法律程序上仍存明显瑕疵。
在环评批复公开公示之前,这座全球最大单体锂云母矿的“复产”,究竟是名副其实还是“伪启动”,恐怕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