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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7-16 20:09:20 股吧网页版
事关粮食生产,河南最新发文
来源:大河财立方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适应气候变化提升粮食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初步建立与气候变化相适应的农业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为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适应气候变化提升粮食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指导意见

豫政办〔2026〕2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适应气候变化、切实提升粮食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聚焦短板弱项,着力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农田设施抗灾、应急服务保障、农业科技支撑、灾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到2030年,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明显提升,永久基本农田排灌体系全面建成,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基本适应防灾减灾救灾需求,农作物抗逆品种、防灾减灾救灾技术广泛应用,农业灾后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初步建立与气候变化相适应的农业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为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

  1.加强气象装备能力建设。推动运行8年以上的气象观测装备迭代升级。聚焦66个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县,补充和升级建设地面气象观测站,推进X波段天气雷达、激光测风雷达、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等建设。以乡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提升为重点,按需增设微型气象站、土壤墒情监测等设备。升级农业气象智慧服务平台,推动数据资源互联互通。(省气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以下均需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提高气象预报预警水平。发展智能预报预警技术,加强中小尺度极端天气和干旱、连阴雨机理研究。迭代升级中尺度数值预报系统,加强人工智能在气象预报全流程中的应用。建立新一代短临预警业务体系,完善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加密关键农时短期天气预报频次。建立多部门协同会商机制,联合开展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应急响应等工作。(省气象局、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整合多部门数据,推进气候数据集建设,突破精确作业、效益评估等关键技术,建立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围绕粮食主产区建成探测、调度、监测、决策、作业、评估“六位一体”业务联动平台。建设人工影响天气外场试验区,开展增雨雪、防雹外场试验,探索过量降水抑制等技术,推进区域性人工消减雨技术研究。(省气象局牵头负责)

  (二)提升农田设施抗灾能力。

  4.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新建和改造提升并重,重点推进建设时间久、设施损坏严重的老旧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大项目建设,集中力量、整市整县打造一批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

  5.强化农田机井管护。按照有水、有电、有配套、有管护、有经费、有监督“六有”标准,深化问题机井整改整治。常态化开展机井设施排查检修,每年开展排查、管护活动。指导各地按照比例预留设备和零配件,逐步建立县级机井管护备品备件库。规范机井管理,完善设计、建设、验收标准,落实井长、管护员、监督员“一长两员”制度,推广“保险+维修”管护模式。(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

  6.加快农村沟渠连通整治。以县域为单元,加力推进农村沟渠连通整治。推动将引水渠道和泵站、节制闸等设施纳入沟渠连通整治规划,确保河库、沟渠、田间水系互联互通。到2027年,农村“三沟四渠”全部连通,排水除害能力显著增强,管护运维机制基本建立,形成渠相通、沟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的农田水利体系。(省农业农村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应急服务保障能力。

  7.加强应急救灾装备储备。用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依托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等,购置履带式收获机、大型排灌设备等“平急两用”农机装备,增加农机装备社会储备量。统筹使用中央和省级农业防灾减灾专项资金,支持受灾地区开展农机应急作业。(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快应急服务能力建设。有序推进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依托现有服务主体,以改扩建为主,加快补齐烘干仓储、应急救灾等环节服务短板。鼓励探索“一中心多功能”“多中心协同”等建设模式,形成“中心联动、区域协同”服务网络。加强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培育,到2027年培育1000个以上。统筹气象监测、农机调度、蓝天卫士等资源,建设农业生产应急调度综合平台。(省农业农村厅、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粮食烘干能力建设。以县为单位编制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方案。调整优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将符合我省生产需要的烘干机纳入补贴目录。支持企业、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烘干能力建设,开展烘干服务。及时公布粮食烘干点信息,加强与周边省份烘干资源对接,方便就近烘干。(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粮食和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农业科技支撑能力。

  10.加强抗逆品种选育推广。持续开展农作物育种联合攻关,发掘逆境抗性关键基因,创制一批优异新种质。坚持作物抗逆性鉴定与分子设计育种相结合,重点培育抗倒春寒、耐旱、高抗倒伏、抗穗发芽、抗病等小麦新品种,抗旱、耐高温、耐渍、高抗倒伏等玉米新品种。建立应对逆境气候的综合栽培技术体系,加强抗逆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

  11.加强防灾减灾技术应用。大力推广深耕耙压、滴灌微喷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在低洼易涝地区和豫南稻区推广腰沟、厢沟、边沟、排水沟“四沟”配套技术,积极推广小麦“一喷三防”、秋粮“一喷多促”、油菜“一促四防”和改种补种等防灾减损技术措施。推广秋季雨涝灾后深翻晾墒、浅旋散墒等模式,晚播小麦以种补晚、以密补晚、以肥补晚、以好补晚、促弱转壮技术。(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

  12.加强病虫草害监测和防治。加强病虫草害发生规律、发生时间、发生代次等研究。坚持智能化监测与人工普查相结合,加强小麦条锈病、赤霉病、玉米南方锈病、水稻“两迁”害虫等重大病虫害和恶性杂草监测,适时发布预警信息,精准科学指导防治。根据旱涝灾后病虫草害发生特点,制定发布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开展多种形式的统防统治、应急防治和群防群治。(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

  (五)提升灾后应急处置能力。

  13.推动农业保险精准承保理赔。鼓励保险机构完善理赔机制和标准,细化不同作物、灾情、生长阶段赔付方案,积极应用新技术,提高承保理赔效率。因地制宜建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损失核定委员会,配合做好查勘、定损、理赔工作。鼓励保险机构从灾后补偿到灾前预防转变,构建“灾前预防—灾中响应—灾后理赔”全链条响应机制。(省财政厅、河南金融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拓展农业保险功能。持续推动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工作提质增效,做到“愿保尽保”。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气象指数、农作物、农作物品质等保险产品。探索推动涉农保险扩面,推动将排水泵站、烘干设备、智能阀门、新型农机等纳入农业设施保障范围。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气象相关巨灾保险产品,提升风险分散能力。(省财政厅、河南金融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健全受损粮食处置机制。对符合食用标准的受损粮食,主要通过市场化收购方式处置,由县级政府承担处置主体责任。如出现大面积受损粮食无法市场化处置的情况,由市级政府提出申请,省财政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补助。对不符合食用标准的粮食,要严格落实超标准粮食处置规定,严防超标准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省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各地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组织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宣传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关键技术措施,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实操技能。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粮食和储备、气象、金融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凝聚工作合力。要跟踪掌握各项任务落实情况,重要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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