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破坏排水设施致内涝,中铁隧道股份公司被罚11.8万元
来源:南方都市报
信用广东日前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因在道路施工中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对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1.8万元。
公告显示,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在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梅东路站项目施工铺设道路时,将东峻广场施工围蔽北侧雨水篦子封闭,破坏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导致东风东路东峻广场附近道路排水不畅,造成该路段2026年5月15日下午内涝近1小时。
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在今年7月7日对中铁隧道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出资组建的国有综合大型特级施工企业,主营市政、铁路、公路、水利水电、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施工和相关机电设备安装业务等,业务范围遍布2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海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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