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17 14:06:30 股吧网页版
霍尔木兹大消息,美军出动2艘航母1万士兵,迫使多艘商船改道,导弹打击不配合油轮!通行量仅剩10%,伊朗:美军白费功夫,海峡将继续关闭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央视记者当地时间16日获悉,霍尔木兹海峡的航运活动仍处于低位。

  国际市场服务机构克普勒公司发布数据显示,16日仅有13艘商船通过霍尔木兹海峡,其中8艘驶离波斯湾,5艘进入波斯湾,通行量约为战前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

GXaOuDJovOrrRSrMkpCQrFYecibb6nsC2asKmuVzZZtCJGKNn5fvRdw2wvic0WDgxymfTPhttB9cQJgnOrZ7adqhQtLzWCicyN0jx2gclx2cKs.jpg

  据悉,16日只有一艘驶入波斯湾的散货船选择了靠近阿曼海岸、由美军推荐的南部航线,大多数船只仍沿靠近伊朗海岸的航线航行。不过,由于部分船只关闭了应答器,实际通行数量可能高于统计数据。

  美军:已迫使3艘商船改道

  使不配合船只失去行动能力

  当地时间7月16日,美军中央司令部称,美海军陆战队员当天在阿曼湾登上一艘油轮进行检查。截至目前,美军已迫使3艘试图突破封锁的商船改变航向,使1艘不配合的船只失去行动能力,并对一艘船只进行登船检查。

  美军中央司令部此前在社交媒体发布消息说,美军机当天向一艘试图驶向伊朗港口的空载油轮发射导弹,使其失去航行能力。

  美军称,遭袭的是悬挂库拉索旗帜的“贝尔马”号油轮,该油轮当时正经公海驶向伊朗石油出口枢纽哈尔克岛,违反美国“封锁令”并无视多次警告。一架美军飞机向该船发射“地狱火”导弹,使其丧失航行能力。

  美方表示,霍尔木兹海峡及周边水域仍保持自由开放,但试图违反美国对伊朗封锁的船只除外。

  当地时间7月14日,美军中央司令部表示,美军已于美东时间当天16时(德黑兰时间14日23时30分)恢复针对进出伊朗港口及沿海地区船只的海上封锁。

  美国白宫新闻秘书莱维特16日在记者会上说,超过1万名美海军水兵、海军陆战队员和空军人员,连同两艘航空母舰、20多艘军舰以及数十架飞机,正在执行封锁任务。

  伊朗:美方行动

  不会促使霍尔木兹海峡重新开放

  当地时间16日,伊朗军方发言人穆罕默德·阿克拉米尼亚表示,霍尔木兹海峡的战略控制权已成为伊朗全国性的诉求,伊朗武装力量不会在这一问题上让步。

  阿克拉米尼亚表示,在美国接受伊方有关霍尔木兹海峡管理机制之前,霍尔木兹海峡将继续关闭。他称,美国的“敌对行动”不会促使霍尔木兹海峡重新开放。美方遵守双方已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并停止相关行动,是霍尔木兹海峡重新开放的前提。

  阿克拉米尼亚还表示,伊朗无意与邻国发生冲突,但不会接受邻国向美军提供基地并允许其利用这些基地对伊朗发动袭击。

  当地时间7月16日,伊朗驻黎巴嫩使馆发表声明称,霍尔木兹海峡不会因美国施压而恢复开放,只会按照“伊朗设定的条件”恢复通航

  声明称,美国应当接受这一现实,解决相关问题只有两种途径,即通过对话或接受伊朗军事力量迫使其遵守“伊朗设定的条件”。

  美伊围绕霍尔木兹海峡的较量

  或常态化持续

  据总台记者观察,目前,美伊这轮持续多日的相互打击已逐渐演变为围绕霍尔木兹海峡控制权的长期博弈。过去几天,美军重点打击的地点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都靠近霍尔木兹海峡,承担着伊朗海上交通、能源出口以及军事部署的重要功能。美国试图通过持续打击这些海上节点,削弱伊朗在海峡周边的军事和后勤能力。

  而伊朗的回应,则是将打击范围扩大到美国在海湾地区的军事存在,与此同时,伊朗还加强了对霍尔木兹海峡通行的实际控制。伊朗副外长加里巴巴迪日前表示,在战争状态下,伊朗对霍尔木兹海峡拥有完全的控制权。伊朗不允许这一重要水道被用于危及国家安全的行动。

GXaOuDJovOr5hUZN25CuEAibDicaXazNdScsBqfQicp4haFJPvpgI9CYYMicJofh1qWgZXnKt2DV5X8iaCVM3DMxWeic90xAqs3RJtgg8lZsdVf9c.jpg

  更值得注意的是,伊朗国内正在推动将霍尔木兹海峡管理进一步“法理化”,一项涉及霍尔木兹海峡长期管理的法案已经提交至伊朗议会。这意味着,伊朗部分政治力量希望通过立法,把对海峡的管理权从军事行动和政策工具,上升为国家法律框架。

  对伊朗而言,霍尔木兹海峡已不只是一个航运问题,而成为当前对美博弈中最重要的战略筹码。接下来,美伊双方围绕霍尔木兹海峡的较量或将常态化持续,短期内双方都没有明显退让的迹象。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