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离境退税“即买即退”升级便利访华旅客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7月17日电 (记者赵建华)近期,中国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力优化离境退税措施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推动“异地互认”和统一28天离境期限。离境退税“即买即退”的政策适用场景得以拓宽,办理更加便利。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谢贞发介绍,“即买即退”是离境退税的一项便利化举措。境外旅客在相关商店购买退税物品时,签订协议书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即可现场申领与退税款等额的人民币。也就是说,将退税环节前置到购物现场。
此前,全国推广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但各地退税代理机构的业务不互认,境外旅客在购物地办理退税手续后,需在承诺期限内从指定口岸离境。一些跨省旅游的境外旅客,因此与之“失之交臂”。比如在广州购物、从福州离境,就难以享受离境退税“即买即退”。
记者17日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为给境外旅客提供更多的退税选择,一些地区先行先试,推动离境口岸在更大区域内实现互认。比如,北京、天津与河北,湖南、福建、广东、广西与海南,四川、重庆与云南等地,分别实行跨省份互认。也就是说,境外旅客在这些已实现口岸互认的区域内,可以灵活安排行程路线,还可以享受到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政策。谢贞发表示,推动异地退税代理机构互认,进一步打破了属地办理限制。
此次政策升级优化,还对“即买即退”的离境期限进行了标准化处理,统一延长至28天。即,退税物品购买日距离境日不超过28天,均可享受“即买即退”。谢贞发表示,跟此前相比,新规定统一并放宽了“即买即退”的离境时限,将为旅客留出更充足的行程安排与调整空间,扩大了可享受退税红利的旅客人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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