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操纵股票,被证监会罚没6.27亿
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7月17日讯,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对赵杨、全寿山、王立华、班学钦四人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作出严厉处罚,合计罚没金额逾6.27亿元。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0年,赵杨、全寿山、王立华、班学钦四人筹划共同操纵相关股票,其中,赵杨、全寿山提供资金,王立华、班学钦负责具体操作。
2020年2月5日至9月11日期间内,赵杨、全寿山、王立华、班学钦四人控制使用“班某亮”等多个他人证券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段,影响相关股票的价格和交易量,相关行为共计获利156,779,370.92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证监会决定:
没收赵杨、全寿山、王立华、班学钦违法所得156,779,370.92元,其中由赵杨、全寿山分别承担62,711,748.37元,由王立华、班学钦分别承担15,677,937.09元;并处以470,338,112.76元罚款,其中由赵杨、全寿山分别承担188,135,245.10元;由王立华、班学钦分别承担47,033,811.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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