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17 21:32:10 股吧网页版
年报虚假记载,*ST广糖及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时娜

K图 000911_0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时娜)因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立案的*ST广糖,7月17日收到广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ST广糖子公司云鸥物流跨期确认部分运输仓储业务收入及未实际交付货物但确认收入,业务终止后未追溯调整,导致公司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2355.1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19.5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70%、119.20%;2024年虚减营业收入2407.9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869.33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74%、72.50%。

  2026年4月29日,*ST广糖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2026年6月12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针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广西证监局决定对*ST广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ST广糖董事长罗应平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董事、总经理刘宁给予警告,并处以11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总会计师黄毅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副总经理周新华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云鸥物流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莫庆联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