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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7-17 23:21:10 股吧网页版
被关联方占用资金39亿元未及时披露!ST新华锦拟被罚455万元,实控人及多名高管集体领罚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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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晚,ST新华锦( 600735)公告称,当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青岛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2021年11月至2025年8月,公司累计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39.36亿元,未及时披露,且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青岛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455万元;对实际控制人张建华罚款610万元;对董事长张航等其他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披露,2021年11月至2025年8月,新华锦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经由中间方转至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导致新华锦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从规模看,2021年至2025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1.15亿元、5.61亿元、4.54亿元、15.82亿元和12.24亿元。其中,2024年发生额高达15.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35%。

  更恶劣的是,针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资金占用余额,新华锦人为调整资产负债表,调整方式为调增货币资金1.9亿元,调减其他应收款1.9亿元,占公司当期披露资产总额的比例为8.24%,新华锦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6年4月20日,所涉占用资金已通过货币形式全部清偿完毕。新华锦在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2024年全年和2025年上半年的相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新华锦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涉嫌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述违法情形。

  综合占用资金已通过货币形式全部归还、部分当事人主动报告我局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积极采取措施追索被占用资金、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青岛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55万元;

  二、对新华锦实际控制人张建华处以罚款610万元;

  三、对新华锦董事长张航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40万元;

  四、对时任新华锦集团总裁刘笃平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20万元;

  五、对新华锦总裁孟昭洁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75万元;

  六、对时任新华锦财务总监程雁玲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5万元;

  七、对时任新华锦总裁盛强、时任新华锦财务总监曹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50万元;

  八、对时任新华锦董事会秘书王燕妮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5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青岛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资料显示,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是新华锦集团旗下沪市A股上市公司,主营发制品和纺织品服装产品的生产加工及业务出口业务,同时布局了石墨新材料产业和跨境进口电商业务。

  近两年,公司业绩连续亏损。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7亿元,同比下降30.97%;公司归母净利润亏损1.34亿元,同比下降354.59%。2025年,营收进一步下滑18.30%至13.37亿元,归母净利润续亏1.27亿元。

  进入2026年,颓势未改。一季度净利润374.22万元,同比减少40.60%;扣非净利润为-1102.47万元,同比暴跌281.43%。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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