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17 23:38:50 股吧网页版
中国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7月17日电 (记者赵建华)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17日宣布,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

  上述三部门宣布,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对上述电池产品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又称太阳能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8年4月1日起,对光伏电池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

  此次政策调整之前,中国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征收消费税,适用税率为4%,同时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等7类电池免征消费税。

  近年来,中国电池产业竞争力快速提升。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如今的产业形势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如果不及时调整税收政策,既无法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精准调节作用,也不利于电池行业的健康发展。此次政策调整,有利于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也有利于引导产业结构合理调整,促进产业转型,整治“内卷式”竞争。

  消费税政策调整涉及面广,为确保政策平稳过渡,此次政策调整实行分步恢复征税,还对一些电池产品保留免税。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中国财科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梁季表示,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属于新技术产品,对它们阶段性免征消费税,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