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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7-18 01:24:20 股吧网页版
A股再现天价离婚案!强一股份实控人分割近60亿元股份,前妻承诺十年一致行动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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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晚间,上市不到一年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强一股份(SH688809,股价423.00元,市值548.04亿元)公告称,其实控人、董事长周明与妻子蒋春兰解除婚姻关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每经记者”)注意到,周明将手中10.86%的股份(市值约59.5亿元)分割给蒋春兰,两人实现财产“绝对平分”。

  值得一提的是,分走近60亿元市值股份的蒋春兰转头便签下了《一致行动协议》,承诺在公司重大事项上“无条件、不可撤销”地与前夫周明保持一致。

图片来源:强一股份公告

  女方分走近60亿元市值股份

  强一股份此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详细展现了这场天价“分手费”的划转脉络。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作为强一股份的核心人物,周明拥有着公司举足轻重的股权分量。他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27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5%。同时,周明还作为新沂市知强合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知强合一”)、新沂市众强行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强行一”)、新沂强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沂强一”)这三个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计间接持有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

  每经记者注意到,本次权益变动前,周明直接和间接持有强一股份的股份数量合计约28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2%。蒋春兰名下并未持有任何强一股份的股票。

  根据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周明对其名下的巨额股权财富进行了对半式的精准切割。

  周明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合计约1407万股公司股份分割至蒋春兰名下,这一数量恰好占到强一股份总股本的10.86%。

  截至7月17日收盘,上述股份的市值约59.5亿元。

  本次权益变动办理完成后,周明的个人持股比例下降至10.86%。而蒋春兰在接受这笔近60亿元市值的股权后,其持股结构与周明完全对等,同样持有10.86%。

图片来源:强一股份公告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被分割的超1400万股股份并非可以在二级市场随意抛售的流通股,这些股份皆为有限售条件的锁定股份。此次权益变动属于因解除婚姻关系进行股份分割所致的非交易过户,并不触及要约收购,也不涉及资金来源与往来。

  强一股份称,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蒋春兰均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的决策。

  双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强一股份公告显示,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并保证控股权稳定性,周明在办理离婚手续的同时,已与蒋春兰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行动协议》。

  上述《一致行动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且协议有效期长达十年。协议明确规定,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解除、终止或撤销本协议。

  蒋春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同意:始终尊重和维持周明在强一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在公司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行动上,蒋春兰将按照周明的要求和安排与其保持一致;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重大决策会议的提名、提案、表决等事项上,均与周明的意见保持一致。

  此外,蒋春兰不得以委托或信托的方式将其全部或部分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委托给除周明以外的第三方,也不得通过弃权的方式规避一致行动义务。甚至在她转让持股平台(新沂强一、众强行一、知强合一)份额时,份额受让方也必须完整承接一致行动义务,与周明另行签署协议。未经周明书面同意,蒋春兰不得单独或与第三方共同谋求对公司的控制地位。

  通过这一层层加码的法律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后,周明作为强一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地位未受任何动摇。变动前,周明通过直接持股及作为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了公司31.32%的股份;加之与刘明星(持有1.56%)、徐剑(持有1.18%)的一致行动关系,周明合计控制强一股份4413万股的表决权,占比高达34.06%。

  本次权益变动后,周明仍将合计控制强一股份约441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4.06%。其可实际支配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制权不涉及变更。

图片来源:强一股份公告

  根据公告,离婚后,周明与蒋春兰应当合并计算判断大股东身份,并在股份过户后持续共同遵守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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