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原副主任吴斌受贿案一审宣判
来源:上观新闻

今天(21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斌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吴斌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8个月,并处罚金160万元;退缴的赃款予以没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5年,吴斌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市嘉定区团委书记、原黄渡镇党委书记、真新社区(街道)党工委书记、江桥镇党委书记、原闸北区副区长、闵行区副区长、莘庄工业区管委会主任、原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在承接工程项目、协调项目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595万余元。
上海三中院认为,吴斌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吴斌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退缴全部赃款,预缴全部罚金,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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