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财立方记者徐兵
一张保单,本应带来保障;一场旅行,本应放松身心。但当二者被别有用心的人捆绑起来时,“客户福利”就可能变成消费陷阱。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风险提示,点名借“保险客户旅游”名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从“保险客户专属免费游”到“感恩回馈低价游”,再到旅游途中强制购物、集中推销保险、临时加价……这类乱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并不是旅游出了问题,而是因为信任被当成了生意。
保险业最重要的资产,不是保费,也不是投资收益,而是信任。消费者愿意购买一份保单,很大程度上源于对保险公司品牌、代理人和服务体系的认可。而一些机构或个人恰恰利用了这种信任,把保险公司客户变成精准营销对象,再借旅游完成二次销售甚至多次变现。
这种模式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利益链:用远低于成本的价格吸引客户,用“保险专属福利”降低消费者戒备,再通过保险宣讲、购物返佣、隐性收费等方式回收成本、赚取利润。此时,旅游只是幌子,营销才是目的。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类行为损害的不只是消费者权益,也在透支整个行业的公信力。
近年来,保险行业持续发展,逐步实现从重规模向重价值、从卖产品向做服务的转型。监管部门也不断规范销售行为,治理各种误导宣传。但如果消费者在一次次所谓“保险专属旅游”中遭遇强制消费、货不对板甚至人身威胁,最终损害的,不仅是个别机构的声誉,更会让公众对整个保险行业产生误解。
这类乱象还暴露出跨行业监管的难度。表面是旅游产品,实际涉及保险营销;表面是客户活动,实则是商业引流。如果组织者没有旅行社资质,合同不规范、责任主体模糊,消费者维权成本就会大幅增加。治理这类问题,必须打通监管链条,而不是各管一段。
治理之外,消费者也要有最基本的判断:任何明显违背商业规律的“福利”,都值得提高警惕。机票、酒店、餐饮、导游……这些服务都有成本,所谓“免费”“超低价”,往往只是把费用转移到了购物、销售或其他环节。天上掉的馅饼,很有可能是陷阱。
保险的价值,在于兑现承诺;旅游的意义,在于享受生活。只有让消费者买得安心、游得放心,保险行业积累多年的信任,才不会被一场场“低价团”轻易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