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纸业:附属公司与海发宝诚签署1.6亿元融资租赁合同 期满可零代价回购
来源:财中社
7月21日,阳光纸业(02002)发布公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新递纸业与海发宝诚订立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安排。
海发宝诚以1.6亿元购买新递纸业若干生产设备(主要用于涂布白面牛卡纸生产),并将其回租给新递纸业,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付款总额约1.73亿元,租赁期满后,新递纸业可以零代价收回租赁资产所有权。
租赁资产账面值约2.03亿元,评估值约1.62亿元。租赁期内的利息总额约1308万元。三家附属公司(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山东华递纸业及昌乐盛世热电)为本次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告指出,本次交易旨在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而海发宝诚由中远海发(601866/02866)、中保投资及国企混改基金等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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