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22 14:19:11 股吧网页版
9部门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鼓励家政人员“个人自愿+平台补贴”参加医保
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潘展虹

  家政服务是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重要领域。据行业协会和相关平台测算,目前我国家政服务业营业收入超过1.3万亿元,从业人员超过3000万。

  与之对应的是,面对近3亿老年人口和超3200万婴幼儿的庞大需求,现有家政人员的供给仍严重不足。据初步估算,我国家政用工缺口超过2000万人,高素质人才供给不足尤为突出。

  聚焦行业长期存在的“找不到好阿姨”“价格不透明”“权益没保障”等痛点,商务部等9部门近日发布《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政策措施》),从加大对家政企业支持力度、鼓励地方开展制度创新实践、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平台体系等五方面提出19条政策措施,覆盖从用工保障到价格监管的全链条,为这个万亿级赛道注入发展新动能。

  向职业化发展

  随着经济发展,家政服务种类越来越丰富,从居家养老到育婴育幼,从保洁烹饪到收纳整理,内容也越来越精细。

  不过,多数时候雇主寻找家政人员,主要靠中介推荐或口口相传。企业管理不够规范、员工权益保障尚不完备,加之家政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家政行业的发展。

  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消费者认为目前家政服务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中,“家政行业起步晚、市场运行不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占比39.52%,“从业人员少、流动性强、稳定性差”占比31.69%,“家政服务人员专业知识技能缺乏”占比29.67%,“服务质量缺乏标准化”占比28.41%。

  今年初,《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成员、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陈昌盛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吹风会表示,今年将出台相关举措,推动家政服务业从“中介制”向“员工制”发展。

  在此背景下,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聚焦家政服务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隐私保护等方面,修订发布《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相关各方责任;加快修订《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国家标准;支持家政服务按等级明码标价等。

  近年,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将家庭保洁、育婴、月嫂服务、养老照护、服务机构分级评价、家政培训、家政信息化等纳入重点标准制修订范围,共制定家政服务领域国家标准7项、行业标准17项,2021年以来支持39家企业参与家政服务领域国家标准化试点。

  在具体推进方面,商务部服贸司司长孔德军介绍,将家政服务标准中的成熟指标纳入职业技能标准,推动家政服务标准与职业标准协同提升;指导各地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依据标准对家政企业和服务人员提供的服务质量开展评价。

  “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引导家政企业和行业中介组织参与制定《家政服务老年人居家照护通用服务规范》《家政服务整理收纳服务质量规范》《家政企业数字化服务规范》等标准,更好发挥标准化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过程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加快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孔德军说。

  支持家政人员参加职工医保

  家政服务人员多为灵活就业人员,多数缺乏社会保障和就业保护。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震在《以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民生需求》提到,家政服务人员的收入较低、流动性较高,缺乏社会保障和就业保护,属于“非正规就业”,社会保险参保率较低,出现劳动纠纷后能够得到的就业保护不足。

  对此,《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健全灵活就业家政服务人员社保制度,支持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温思瑶在会上介绍,2025年,包括家政服务人员在内的灵活就业及其他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人数达到6982万人,比“十四五”初期增长超2000万人。

  “为鼓励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基本医保,解除大家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医保部门正在谋划开展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医疗保障参保扩面提质工作。”

  她表示,医保部门将持续推动超大城市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常住地参保的户籍限制。同时,支持家政服务平台企业按照“个人自愿+平台补贴”等缴费方式,为灵活就业的家政服务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此外,鼓励各地将灵活就业人员等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