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元机票退票仅退432元,平台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1.5万元的机票提前3天退票仅退432元!平台小字标注便能“狮子大开口”。近日,林先生通过第三方平台花费15217元订购了一张国际机票,因行程变动提前3天申请退票,最终仅退回432元。要求恢复机票订单遭拒后,林先生质疑页面以小字标注“仅部分税费可退”,极易误导消费者。从法律层面来看,平台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必须向对方履行提示注意、说明的义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小字标注”易被消费者忽略,可以视为平台未尽到充分提醒、告知的义务。从政策层面看,早在2018年7月,民航局就要求航空公司制定机票退改签收费“阶梯费率”。2024年以来,多家航空公司也扩大了免费退改范围。但平台的做法并不符合规定要求。小字标注不该是平台的免责金牌。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写在法律里,更应写在每个消费者看得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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