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ST国中(600187.SH,国中水务)披露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根据公告,近日,公司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得知,诸暨文盛汇持有的北京汇源60%股权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诸暨文盛汇是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简称 “北京汇源” ) 重整设立的持股平台公司,持有北京汇源60%的股权。国中水务是诸暨文盛汇的参股股东,持股比例为36.486%。
国中水务称,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待收到执行裁定书和相关起诉材料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和相关起诉材料,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参股公司所涉的股权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持有诸暨文盛汇36.486%股权,其间接持有的北京汇源相关股权的转让、质押、变更登记等处分权将受到限制,但与相关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分红权等共益权不受直接影响。
同日,原股东方汇源集团发布严正声明,称北京汇源重整以来,汇源集团始终恪守契约精神,严格按照《重整投资协议》、《增资协议》等相关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自身全部义务。
然而,重整投资人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指定主体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诸暨文盛汇”),“曾用名:诸暨市文盛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期拒绝履行协议约定,已构成根本违约,严重损害汇源集团及相关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
2026年7月17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执行通知书【文号:(2026)京03民初174号】,依法采取执行保全措施,依法冻结诸暨文盛汇持有的北京汇源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64045.178472万元),冻结期限至2029年7月16日。
汇源集团称,司法机关依法对争议股权采取保全措施,是司法机关对本案依法审理并依法维护当事人诉讼利益的有力司法保障;任何试图通过违约、拖延、欺骗等方式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都必将为此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
汇源集团认为,文盛资产及诸暨文盛汇作为严重违约方,无权继续依据《重整投资协议》干预北京汇源正常经营管理并借此损害汇源品牌及汇源相关合法权益。
此外,汇源集团表示,近期,个别主体以“商标侵权”等名义干扰汇源集团及合作伙伴正常经营。对此,汇源集团郑重提醒相关各方,应尊重相关法律规定和有关司法裁判文件,立即终止上述不当行为,同时对任何恶意投诉、恶意举报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汇源集团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法律责任。
汇源集团将继续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法律措施,坚决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契约精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推动北京汇源相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曾经的国民果汁品牌“汇源”,自2021年初在港交所退市后,北京汇源就踏上重整之路。
2022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了北京汇源的重整计划,而诸暨文盛汇作为文盛资产为重整北京汇源设立的持股平台公司,从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根据重整计划,文盛资产需在三年内分阶段向汇源投资16亿元,通过诸暨文盛汇获得北京汇源60%股权,而投资款将用于清偿全部债务,并为北京汇源的重整提供资金支持。
2025年12月19日,汇源集团就曾发布声明称,重整方案实施以来,汇源集团按照《重整投资协议》和《增资协议》按时、全面履行了自身义务。但重整投资人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指定主体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对《重整投资协议》及《增资协议》的履行状况呈现出完全相反的状态,其承诺的投资总额中,有8.5亿元其拒绝支付;已经投入的7.5亿元,其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投入北京汇源的经营管理,造成北京汇源始终处于依靠重整投资前的自有资金高负荷运转的状态。
汇源集团认为,文盛资产及文盛汇的上述行为构成对《重整投资协议》和《增资协议》的根本违约,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
资料显示,北京汇源果汁成立于1992年,一度是国人心中的果汁代表品牌。2007年,汇源果汁在香港上市,集资24亿美元,彼时创下了港交所当年最大规模IPO纪录。2008年,国际饮料巨头可口可乐拟以179亿港元总金额收购汇源集团。2009年,这桩收购案最终未能成行。2021年,汇源从港交所退市。
北京汇源拥有“汇源”品牌及商标所有权、销售渠道以及顺义工厂和15条自有生产线等。汇源集团则保留了果园种植基地及大部分生产线。此前国中水务披露的信息显示,北京汇源采用轻资产运营模式,委托汇源集团代工,将约80%的生产线回租给汇源集团,并向其采购产成品等。